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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車超時開罰1.2萬元負擔重!交通部調降「逾65歲大車駕駛」處罰 最快5月上路

交通部外觀。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交通部外觀。資料照,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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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因應缺工,交通部109年7月1日起允許65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有條件延齡至68歲執業,但僅限日間上午6時至下午6時行駛,若違反時段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卻衍生返程遇到塞車或車輛故障,需把車輛開回而逾時駕車被開單,考量駕駛在工作條件限制以外,應仍具有普通駕駛執照之資格,交通部修正處罰條例,改依「持普通駕照開營業車」處1,800至3,600元罰鍰,預計115年5月實施。

以往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持照年齡上限為65歲,因應汽車運輸業缺工困境,109年7月1日修正施行有條件放寬汽車運輸業所屬逾65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持照年齡上限可申請延長至68歲,並配套規定該等職業駕駛人駕駛大型營業車輛除另有申請夜間行駛時段外,僅限於日間時段(上午6時至下午6時)行駛,逾時駕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款「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說明,因現行將駕車時段限制列為「持照條件」,實務上衍生駕駛人返程遇有塞車或車輛故障時需將車輛駛回而逾時駕車被開單之情形,考量故該等職業駕駛人在工作條件限制以外,應仍具有普通駕駛執照之資格,為兼顧處罰衡平性,交通部115年2月13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之1修正草案,明確律定汽車運輸業所屬逾65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逾規定之日間時段駕車者,視為領有普通駕駛執照,該等違反行車條件之違規情形將改依本條例第22條第1項第1款「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強調,本案預告期30日,將蒐集各界意見後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修正發布,預計115年5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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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 # 大型車 # 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