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全聯會:所得稅率無法反映長者真實經濟能力
立法院10月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明定65歲以上長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適用稅率未達20%者,健保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牙醫師公會全聯會指出,年齡並不等同於經濟弱勢,綜所稅率要達20%,年所得約需133萬元以上,絕大多數65歲以上長者都在門檻之下,本案實質上等於「65歲以上全面免健保費」。所得稅率也無法反映長者的真實經濟能力,長者收入多為退休金、免稅所得或租金、股利,課稅所得偏低,不代表沒有負擔能力,以所得稅率排富,結果可能加重年輕族群的健保負擔,對年輕牙醫師而言,更是雙重衝擊。
護理全聯會憂 恐使部分弱勢長者保障出現缺口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表態支持行政院依法嚴正把關,指出本次修法擴大保費補助,卻刪除原條文對無力負擔部分負擔及健保未涵蓋醫療費用者的補助規定,恐使部分弱勢長者保障出現缺口,「即使免繳健保費,若仍無力承擔必要治療費用,長者的就醫困難與家庭照顧壓力依然存在」。
職能治療師公會全聯會表示,現行健保支付標準多年未能充分反映物價及營運成本,醫療點值過去經常低於0.9元,近年雖逐漸維持在接近0.9元的水準,但給付折價問題仍未根本解決,若增加保費補助支出,卻未同步處理醫療體系結構性問題,恐影響醫療人力留任及服務量能,呼籲建立常態化政策對話機制、確保穩定財源,並全面檢討健保支付標準。
三讀通過前7大醫療團體已發聲
事實上,在三讀通過前,醫界就由台灣醫院協會、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台灣醫務管理學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中華民國區域醫院協會、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台灣醫療社團法人協會共同聲明,表態反對,強調此一重大政策涉及數百萬人、每年數百億元經費,尚未經過財務精算、衝擊評估與社會充分討論,即以夜排搶占排案方式送入院會、試圖快速三讀。
醫界共同聲明認為,健保財務已無餘裕,重大支出不容輕率立法,且長者免健保費將排擠既有醫療投資,削弱醫療韌性,同時也會徹底打破健保「使用者付費」與「風險共擔」的互助原則,恐摧毀健保,應以精準補助來照顧弱勢長者。
石崇良:健保制度核心為「量能負擔」
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受訪時指出,本次修法存在兩大問題,第一,真正弱勢的長者在修法過程中被忽略,特別是原本《老福法》授權法規中,針對無力負擔者涵蓋了收入在最低生活費「1.5至2.5倍」的弱勢長者,但本次修法過程卻將這群人忽略。
第二個問題是違反《健保法》核心精神,石崇良強調,健保制度核心為「量能負擔」,針對弱勢者固然給予照顧,但並非依特定年齡層或特定身分給予齊頭式的健保免繳設計,本次修法的兩大問題應該審慎地去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