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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OK繃小心觸法!台中查獲121件違法賣醫材 罰款金額曝光

出版時間:2026/01/06 14:39
生活 醫藥
王煌忠 文章
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為低風險產品,未取得醫療器材商販賣業許可執照不得販售。王煌忠攝 zoomin
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為低風險產品,未取得醫療器材商販賣業許可執照不得販售。王煌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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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公布2025年醫療器材稽查成果,全年共查獲121件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案件,裁罰金額累計超過525萬元,其中以未領有醫療器材販售許可卻透過網路平台販售醫材的「無照醫材商」違規情形最為嚴重,市府除持續加強網路監控與稽查力道,也提醒民眾網購醫療器材務必提高警覺,保障自身健康與消費權益。

食安處分析違規態樣指出,違規件數最多為「無照醫材商」,大多是未取得醫療器材商販賣業許可執照,即在網路平台販售OK繃、碘伏棉簽、隱形眼鏡盒等醫療器材,2025年共裁處58件,裁罰金額達184萬5000元。食安處表示,這類違規多透過社群平台、拍賣網站或即時通訊軟體私下交易,不僅規避管理,也增加消費風險。

第二名為「未經許可擅自輸入或製造醫療器材」,依規定須於製造或輸入前完成查驗登記並取得許可證,相關違規案件計21件,裁罰金額達92萬5360元。第三名則為「未依規定以通訊交易方式販售醫療器材」,共計16件、裁罰67萬元,顯示部分業者對網路販售醫療器材的相關法規仍不夠熟悉,甚至心存僥倖。

台中市食安處去年查獲醫療器材違規排行。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zoomin
台中市食安處去年查獲醫療器材違規排行。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食安處向《知新聞》表示,去年違規案件前3名,分別為無照醫材商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處3萬至100萬元罰鍰;未經許可擅自輸入或製造則違反同法第25條第1項,處6萬至200萬元罰鍰;另違反通訊交易應遵行事項者,屬違反同法第18條規定,可處3萬至100萬元罰鍰。

食安處統計查獲違規販售網路平台,超過8成集中於「蝦皮」, 其餘為「臉書」社團、「MOMO」、「PChome」等購物平台,將持續透過智慧稽查與跨平台監控,強化源頭管理以維護民眾權益。

未取得醫療器材商販賣業許可執照,不得在網路平台販售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王煌忠攝 zoomin
未取得醫療器材商販賣業許可執照,不得在網路平台販售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王煌忠攝

食安處提醒,醫療器材不同於一般商品,依法僅限具備販售許可的醫療器材商或藥局販售;若透過網路通路販售,僅可販售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及公告之19類第二等級品項,隱形眼鏡、低周波治療器等均不得於網路平台上架販售,並應依「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於販售頁面完整揭示業者名稱、地址、許可證字號、產品資訊等內容,供消費者查閱確認。

食安處強調,醫療器材廣告須經主管機關核准,一般商品亦不得宣稱具醫療效能,違規者將依法從嚴裁罰,以防止誤導消費者、危害使用安全,確保醫療器材市場秩序。

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具備販售許可的醫療器材商或藥局販售。王煌忠攝 zoomin
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具備販售許可的醫療器材商或藥局販售。王煌忠攝

為協助民眾安心選購,食安處呼籲可把握「醫材安心三步驟」:

(一)認明合法醫療器材商或藥局;

(二)查看包裝標示是否載明衛福部核准許可證字號;

(三)依照說明書正確使用。

食安處也提醒業者,從事醫療器材販售、輸入或製造前,務必先取得相關許可,並確認商品是否得於網路通路販售。市府未來將持續加強網路稽查與源頭管理,透過跨局處合作與科技稽查手段,與市民、業者共同維護安全、透明的醫療器材使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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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福部食藥署醫療器材法規,台灣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為低風險產品,如OK繃、紗布、棉花棒、非外科手術用口罩、護具、束腹帶、機械式助行器、機械式輪椅,需產品註冊;19類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包括血壓計、血糖計、體脂計、日拋型隱形眼鏡等風險中等,需註冊且可能需臨床試驗,兩者都可由領有執照的藥商透過郵購或網路販售,但需遵守嚴格的資訊揭露與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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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器材管理法 # 無照醫材商 # 第一等級醫療器材 # 網拍ok繃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