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常禪曾任新北市玉佛寺住持
起訴指出,釋常禪(75歲)曾任新北市玉佛寺住持,從2006年起擔任慈航室住持兼管理員,處理慈航寺事務與財務,依據《監督寺廟條例》及慈航寺組織章程等規定,慈航寺的收支應每半年經過信徒大會審議,收支若有盈餘,不得轉入任何私人名下,須用於弘揚教育及公益,任何人不得將信眾捐款或法會、塔位、點燈及香油錢等寺廟收入及財產,視為個人所有而任意挪用。
7年涉吞善款7千萬
但釋常禪從2018到2025年3月間,將慈航寺銀行帳戶內公款轉到個人銀行帳戶,總計7044萬餘元,用於玩期貨、放貸,還投資建置電視台,就連慈航寺屋頂修繕工程的5萬餘元退款,釋常禪也指示廠商匯入他個人帳戶。
檢察官痛批:滿口佛理利欲熏心
士林地檢署痛批釋常禪身為住持,本應清心寡欲為慈航寺公益及眾多信徒的信仰而服務,竟侵占公款高達7044萬餘元,滿口佛理、利欲熏心,將慈航寺信徒捐款等公款視為個人金庫,中飽私囊,惡性重大且至今未繳回任何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調先前搜索並查扣釋常禪名下多張高額壽險保單,以及新北市中和區、屏東縣等3處房產,士林地檢署建請法院沒收釋常禪犯罪所得及保單、房地等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