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地廣場桃園B區」緊鄰機捷A18站及華泰名品城,國泰人壽斥資近新台幣百億元打造,原本規劃於今年底完工,不過桃園國際機場今年4月進行機場周遭障礙物測量時,發現建築最高高度疑似超出機場圓錐面限高規定。
「置地廣場桃園B區」最高設計為59公尺,但桃園機場認為,依照其所在位置計算,容許最大高度只有42公尺。
公文認知落差引爭議
為何兩者會認知不同,桃園市政府建管處長莊敬權表示,起因於對民航局公文的認知落差。
建築師109年申請建照通過
中央社報導,此案於民國109年申請建照,市府將航高管制列入審查意見,不過依規定建築物超過60公尺才要檢附文件審理,所以在109年申請建照時,吳姓建築師將高度設計為59公尺,也順利取得核發建照。
關鍵公文提醒「場址位於航空站圓錐面範圍內」
不過民航局當時函覆長豐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詢問限高問題的公文,第二項指出,「查本案場址位於依「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所劃定之桃園航空站圓錐面(高距比1:20)範圍內,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公文第三項也說,本案場址爾後若有興建計畫高度(含屋頂突出物)60公尺以上者,請提供標示基地位置之地形圖、經緯度(WGS84系統)、基地高程及建物高度等資料予本局,俾利評估儀航程序。
大樓超標17公尺恐拆除
莊敬權表示,「置地廣場桃園B區」高度設計為59公尺,但依其所在位置計算,實際容許最大高度僅42公尺,超標17公尺。而該吳姓建築師已於2日在台中市墜樓身亡。
當初為何發建照? 莊敬權:現行法規採「行政與專業分離」
對於外界質疑該案為何能順利取得建築執照,莊敬權解釋,現行建築法規在審查時採取「行政與專業分離」原則。
他指出,在當初的審查階段,建築師公會的建築師認為該案符合公文規定;而建管處在進行行政審查時,經比對公文亦認定沒有問題,因此才依程序核發建築執照。
建築師已故 建管處:先換人再重審
然而,因目前確認建物高度已違規踩到航高紅線,建管處強調,起造人必須針對超高部分進行檢討,並辦理變更設計以符合現行航高管制規定。
由於該案的原監造建築師已經過世,建管處表示,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監造人變更。此外還需完成環境影響差異分析、都市設計審議,並針對超高部分拆除施工,如檢討結果認定須拆除超高部分,提送變更施工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始得施工。
國壽強調飛安優先
國泰人壽總經理林昭廷6日被問及此事表示,因涉飛安已委請外部顧問公司與建築師事務所協助釐清法令適用情形,並主動與民航局、桃園機場及桃園市政府等相關單位確認法規及行政程序。他也補充,也非打掉重蓋而是會變更到符合法規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