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關注市售保單在特定傷病保險金、提前給付保險金、特定癌症保險金等保單設計,在第2保險單年度起才適用給付,造成保戶在第31天或第91天起到第365天處於保障空窗期一事。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依照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67點與第78點規定,重大疾病及癌症保險於投保時的等待期間最長為90天,除癌症保險以外的健康保險則最長30天。
多為備查商品、金管會要全面檢測
陳清源說,媒體關心的第2年才適用保險給付的保單,因為多屬於備查商品,現行規定可以先銷售,不用取得金管會核准。而若確認業者不合規,將依保險法相關規定採取行政處分,並要求立即停售。
媒體追問是否僅查核部分業者,陳清源表示,金管會將透過產壽險公會請業者自查,也會請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去保險商品資料庫撈取查詢。他也指出,不會只有侷限某幾家業者商品,會檢測目前國內銷售的類似商品去了解。
陳清源進一步表示,金管會也會追究核保、理賠、法務、風險管理等相關保單簽署人員的責任,並請公司說明就保單設計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是國外保單是否有類似設計。他強調,保險局會依法處理,但行政過程要釐清事實並請公司充分說明,若有不合規就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