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違規加入2車隊 公運處開罰
北市公運處表示,經過調查,林姓司機的駕照跟執業登記證仍有效,依照規定判決前無法撤銷,但因為計程車司機的車輛須要登記,目前他的車子已招扣押,照理來講無車可開。
公運處續道,事發後,林姓司機登記的平台派遣權都已經停權。原則上一名司機一輛車只能一個車隊,林姓司機本來是隸屬在皇冠大車隊,但該案卻是Bolt平台派遣,細查發現又加入耐斯車隊。而耐斯車隊未經查明,因此已經違法。
判決確定前難撤照
至於林姓司機倘若借車來開,北市公運處坦言,在駕駛執照跟執登證有效情況下,可能無法避免他開別人的車或靠其他車行開車,但目前此案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北市車行也會特別注意。
北市警察交通大隊則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7條,必須經「有罪判決確定」才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因此還沒判決前就不會撤銷,要看車隊是否會將他停權剃除,這樣他就沒有辦法接到Uber平台的牌單,但若是私接的話,目前法規沒有特別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