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認收賄、詐384萬助理費!哽咽「不是貪心的人」 一審重判7年10月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控以親友當人頭詐領384萬元助理費,另收賄70萬元幫建商施壓市府工務局,共涉貪454萬元,用於繳房租、買股,士林地檢署2025年6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起訴陳怡君和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等7人,陳怡君一度被收押205天後重獲自由,獲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士林地院審理期間,陳怡君哽咽認罪,強調自己努力做好選民服務,「我真的不是貪心的人」。士院今下午3時判陳怡君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