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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員撿32元電鍋送拾荒婦被控貪污! 法官4度減刑理由曝光

清潔隊員撿32元電鍋送拾荒婦被控貪污! 法官4度減刑理由曝光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員黃男去年7月看見資源回收車上有一個二手電鍋,擅自拿走帶回家,被監視器錄下並遭同事檢舉,黃男被調查期間,交出此案二手電鍋,辯稱當時把電鍋送給一名拾荒婦人,讓她煮熟食吃,案發後自掏腰包買一個新電鍋給婦人,換回二手電鍋。士林地檢署認定電鍋殘值僅32元,先前仍起訴黃男刑度5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士林地院日前開庭時,黃男嘆氣說:「好人難作。」強調自己只是拿電鍋送給拾荒婦,幫她一個忙,但現在找不到她作證。士林地院審理後,4度予以減刑,今輕判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清潔員回收物贈拾荒婦有前例!好心10度轉贈惹禍上身 法官同情揭工作辛勞

清潔員回收物贈拾荒婦有前例!好心10度轉贈惹禍上身 法官同情揭工作辛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北市環保局1名黃姓清潔隊員因撿走資源回收車上的二手電鍋,送給一名拾荒婦,被依5年起跳的《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侵占非公用財物罪起訴,士林地院審酌電鍋殘值僅32.56元,且他犯後自首坦承犯行並歸還電鍋,今4度減刑輕判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過去新竹也有清潔隊員同情拾荒婦,將收集的回收物交給拾荒婦變賣10多次,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在判決揭露清潔員的辛勞,並審酌2人動機單純、情堪憫恕,也3度減刑,均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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