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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京華城案一審判17年!北檢不滿判太輕 今提上訴理由曝光

柯文哲京華城案一審判17年!北檢不滿判太輕 今提上訴理由曝光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被檢方起訴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認定柯文哲觸犯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4項罪名,3月26日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犯罪所得1260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針對京華城等案哲文哲等9被告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不服「小沈1500」等事證,未被認定柯文哲收賄1500萬,並認為柯文哲判刑17年太輕,與檢方起訴求刑28年6月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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