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二審首開庭!柯文哲決戰關鍵曝 一罪定讞先入獄「終身不得參選」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一審今年3月間依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4項罪名,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犯罪所得1260萬餘元。柯文哲與台北地檢署不服一審判決,均提上訴,高等法院今下午3時首度開庭,傳喚與政治獻金案相關4名被告,包括柯文哲、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兄妹,以及會計師端木正。
律師林育杉分析,對柯的政治前景而言,4罪當中刑度最輕的背信罪,將是二審首要重點,因為背信是4罪當中唯一可能二審先確定的罪,可說是二審最關鍵的一條罪,如果二審也認定有罪判有期徒刑,背信罪就定讞須服刑,而且柯永久不得登記參選公職,不用等到其餘3罪三審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