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在例行記者會指出,考量電子支付機構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已累積相當經驗,為打造完整支付生態圈,已於2021年7月1日修正施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開放電子支付機構辦理國內外小額匯兌業務,以補足支付生態圈的重要環節。
另外,為鼓勵金融機構提供符合不同族群需求多元金融商品及服務,並考量外籍移工國內生活及金融服務需求,同時開放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提供外籍移工薪資匯回母國更便利且多元管道。
張嘉魁說,電子支付機構開辦國外小額匯兌業務後,服務對象將涵蓋本國人及在國內外籍人士等各類族群,包括新住民及產學合作國際學生,不僅提供更便利且多元的匯兌管道,有助落實普惠金融,也讓電子支付機構提供的金融服務更為完整,進一步完善支付生態圈。
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已獲准經營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共5家,包含統振、東聯互動、數位至匯、美家人力資源與融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