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變垃圾場!廢棄物非法清運鏈曝光 中檢一口氣起訴114人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去年接獲民眾檢舉,有業者非法收受並處理營建廢棄物,隨即啟動「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機制,展開大規模偵辦,查出涉案業者超過20多家,前後發動6波搜索行動,帶回隆福公司周姓負責人等總計171人,檢方上月底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周男等104人、緩起訴67人,創下國內非法廢棄物案件偵辦規模新高。
檢方指出,去年接獲檢舉後,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規劃「淨土專案」,統合情資並深入分析,並由檢察官劉志文指揮警方與環保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去年8月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多路同步搜索24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隆福公司周姓實際負責人獲准。
檢察官依首波搜索查獲的帳冊、車輛動線及申報資料進行比對分析,發現該案並非單一業者違規,而是一條組織性、計畫性完整的非法廢棄物清理鏈,集團成員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層層串連,從去年10月至今年2月間,陸續發動5波偵查行動,近日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周男經營得豐環保公司,原持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卻因非法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於2022年間遭廢止許可,周男表面失去資格,實際仍掌控持有乙級許可證的隆福公司,並夥同楊姓母親、林姓表弟及員工等人,組成非法廢棄物清除與處理集團,持續違法收受廢棄物牟利。
檢方調查,周男等人租用台中市沙鹿區土地,對外佯稱為停車場,實則提供多家違法清運業者傾倒廢木材、營建混合物及一般垃圾,並以每公斤4至6元、或每立方公尺1500至2500元的方式,按重量或體積收取高額處理費。統計僅去年1月至8月間,該場址收受營建混合物超過3萬立方公尺、廢木材逾100萬公斤,不法所得高達2311萬餘元。
為去化大量非法收受的廢棄物,周男等人再利用隆福公司名下領有許可證的管制車輛,將簡易分類後的廢棄物轉運至其他合法環保公司或土石方堆置場,並指示表弟於環境部申報系統中虛偽填報產源,謊稱廢棄物係由隆福公司車輛直接自各工地載運進場,企圖以「合法車輛」與「不實申報數據」掩蓋非法設置轉運站的事實。
檢方認定,周男、楊女、林男等3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未領有許可文件及未依許可內容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周男、林男另為掩護非法轉運,虛偽申報清運資料,涉《刑法》業務登載不實準私文書罪。
此外,有11家領有乙級許可證、10家領有丙級許可證的清運業者,仍違規從事非法清運,其餘則為無證業者,共計101人,均依《廢棄物清理法》未領有許可文件或未依許可內容從事清除業務罪嫌起訴。另有67名涉案人員因犯罪情節較輕,且到案後多能坦承犯行、表達悔意,檢察官審酌後予以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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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強調,廢棄物清理攸關公共安全、環境保護與世代正義,任何利用制度漏洞、以合法掩護非法牟取不法利益的行為,檢方必將依法嚴正追訴,未來也將持續結合警、調、環保等機關,強化跨機關合作與情資整合,全力斬斷非法廢棄物清理產業鏈。
台中市環保局長吳盛忠也呼籲,新建、拆除工程、土木包工及修繕裝潢業者,應將廢棄物交由合法機構清理,清除機構亦須如實申報清理流向。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除行政裁罰外,最重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心存僥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