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屍|張介宗淡定不認殺3女!變態碎屍實錄曝光 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記者陳亮諭/綜合報導】高雄分屍案73歲主嫌張介宗涉殺害3名7旬婦女碎屍丟棄,今遭高雄地檢署起訴,檢方查出,他去年11月底先從兄嫂下手,只因不滿被催促搬離,就勒斃兄嫂再持利器肢解遺體,將屍塊丟入河道,犯案後食髓知味,今年1、2月分別在外結識2名女子,再度如法炮製,甚至以電動理髮器剃除屍體上毛髮,再持尖刀等利器碎屍。高雄地檢署今(28日)將他起訴求處3個死刑,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檢方已將張介宗移審法院,高雄地院下午開庭後,裁定張介宗繼續羈押3個月。

羈押庭仍否認殺人 法官裁定羈押3月
法院下午召開羈押庭,張介宗於庭中神色淡定,仍矢口否認殺人,堅稱「殺她們沒好處」,不過法官審酌被害人的遺體及鑑定結果等證據,認為他涉犯殺人罪嫌嫌疑重大,且是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湮滅、變造證據之虞,且張男涉嫌殺害數人,有反覆實施之虞,若具保、責付等方式,均不足以確保本案追訴、審判程序進行,因此裁定張介宗自今天起羈押3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不滿兄嫂要他搬家怒行兇
檢方調查,遇害3名死者去年11月底、今年1、2月分別進入張男家中後失蹤,全案今年2月7日始曝光。高雄地檢署查出,張介宗不滿兄嫂屢次到他住處查看,且催促他搬遷,在去年11月29日中午,待兄嫂進入屋內後,將她勒斃。
勒斃支解遺體棄屍運河
張介宗怕被發現殺害兄嫂,將她肢解後再棄屍,持榔頭、及其他銳器,割斷、分割支解,暫存冰箱,再用她的衣服、背包等裝放她的頭顱等屍塊,自當晚9時25分到隔天清晨5時53分許,騎自行車將其屍塊及衣物,分次載運並丟棄在高雄市前鎮區的五號船渠河道。隨後盜領其郵局帳戶5000元。

另尋目標滿足私慾
檢方查出,張介宗殺害分屍兄嫂後,竟再以相似手法殘害2名無辜婦人,以滿足私慾。今年1月17日誘騙認識不久的張姓婦人至住處,以布條勒斃後分屍、藏冰箱,再將屍塊棄至同一河道, 盜用其敬老卡搭乘捷運與渡輪共13次。
竟還「剃屍毛」
檢方指出,張男在連殺2人後,「見犯罪未被發覺,故認為其殺人、分屍、棄屍之犯罪計畫可繼續執行,因而強化其持續實施該犯罪計畫以滿足私慾之意念」,在公園鎖定趙林姓婦人,今年2月2日張介宗如法炮製,甚至還拿電動理髮器剃除屍體上毛髮,以刀刃為鋸齒狀的長尖刀、鉗子及利器等分屍,一樣以自行車運送至五號船渠河道。

警方查看監視器近萬次
張介宗犯案後繼續生活如常。張姓、趙林姓2名女友人,家屬分別報案失蹤協尋後,警方動員377人、調閱2855支監視器共9441次,發現失蹤婦人消失在張介宗住處,掌握犯嫌行蹤與棄屍位置。
8名檢察官追查
檢方2月5日接獲警方通報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動員8名檢察官與多位法醫全面蒐證,並訊問15名證人。檢方查扣作案工具,並比對監視器畫面、金融交易紀錄與手機通聯,確認張男涉案。

面對訊問還能大口吃肉
知情人士透露,張介宗3月遭檢方提訊時,還能大啖肥肉、香腸,檢方以監視器畫面說明掌握他犯案後的棄屍軌跡,又拿出3人血跡均在屋內牆面、浴室發現,且屋內查扣的牛排刀、剪刀、鐵鎚各有死者三人的生物跡證,張介宗仍狡猾不吐詳情。
5/28被求處3個死刑
高雄地檢署根據相關調查跡證認定他涉案罪嫌重大,審酌本案被害人數、犯罪手段、犯罪情節等已達最嚴重程度,且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標準,今天(5月28日)依涉犯殺人、損壞遺棄屍體等罪嫌將他起訴,對他求處3個死刑。此案起訴後,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檢方已將張介宗移審法院,高雄地院開庭後,裁定張介宗繼續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