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片|還沒放交通錐!工人探頭進下水道 下半身慘遭車輛輾過喪命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戴姓下水道工人,昨天上午與同事前往永業路91號前複驗下水道污水工程。未料,戴男未等到同事擺放好交通管制措施,上半身便探入人孔地下道察看,慘遭路過轎車輾過,送醫宣告不治。肇事駕駛王男沒有酒駕,肇因待查。勞檢處已要求停工,初判雇主有過失,待判刑確定,將依職安法處雇主3到30萬元不等罰鍰。

工人投身伸入下水道複驗工程遭輾斃
據了解,死者戴男(50歲)與同事昨天上午10時許,前往新北市新店區永業路91號前進行下水道污水複驗工程,但戴男還沒等同事拿來交通錐擺放,就坐在道路上,將頭部與上半身從人孔探入下水道內查驗、清潔人孔外框。

貨車司機稱沒看到人釀禍
此時,王姓男子(28歲)駕駛一輛轎車行駛而來,未察覺到戴男在人孔蓋旁,當場輾過戴男下半身,戴男當場失去生命徵象,緊急協助送醫急救,仍因傷重宣告不治。
根據監視畫面,還可明顯看到轎車壓過戴男時,車身明顯上下抖動,畫面驚悚。
王男偵詢時供稱「沒有看到人」,警方對他進行酒測排除酒駕,警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有待警方調查後釐清。

新北勞檢處派員調查
昨天新北市勞檢處派員前往檢查,初步發現,事發時戴姓工人坐於道路人孔周邊,從事人孔外框清潔作業,現場未設置交通管制設施,戴男未佩戴有反光帶的安全帽及穿著反光背心,致遭車輛撞擊送醫不治。

勞檢處要求停工
勞檢處表示,已要求現場停止作業,未來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此外,勞檢處初步判斷雇主涉有過失,未來如確認屬實,因涉及刑事責任,將函請地檢署偵辦,如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緩刑裁判確定時,將再依職安法處3到30萬元不等罰鍰。
同時,為保障戴男家屬權益,勞檢處將要求雇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並協助家屬辦理職災慰助,同時將個資轉送勞保局提供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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