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判刑3月定讞!爆他「硬上女學生」 挨告辯:我是指師生戀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3年指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曾經「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黃國昌怒提告,周女出庭辯稱是指黃國昌師生戀,沒有誹謗故意,但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定「硬上」是違背意願而猥褻或性交之意,周女未經查證就爆料,高院今依加重誹謗罪判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民事部分,法院先前已判周女要賠黃國昌30萬元確定。
另外,周玉蔻先前爆料指稱時任東元董座邱純枝和老董黃茂雄「關係匪淺」,挨告加重誹謗,高院認為周女經過合理查證確信為真,今判她無罪確定。
爆黃國昌教室硬上女學生
全案源於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2023年6月參選總統期間,上「館長」陳之漢的直播節目,談到司法改革議題,柯稱若當選總統,會找黃國昌擔任法務部長。周玉蔻隔天在臉書發文驚爆,若黃國昌當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
已遭判賠30萬元、刪文確定
黃國昌為此怒告周玉蔻求償100萬元,要求刪除貼文、刊登求償案判決和主文,另提刑事加重誹謗告訴。
民事部分,法官認為周玉蔻是指黃國昌曾和女學生交往,和妨害性自主有別,但黃國昌先前已否認和女學生有不正當關係,法官認為周玉蔻未嚴謹查證,先前判她要賠30萬元並刪除貼文確定,她已全數賠償。
辯稱:幽默諷刺師生戀
刑事部分,周玉蔻於法院審理時辯稱,黃國昌當時是法務部長可能人選,且過去就曾被揭露和女學生疑有超越師生的互動,才以諷刺幽默的方式評論,而且是指黃國昌跟女學生談戀愛。
但法官認為「硬上」是指違背意願而猥褻或性交,周玉蔻將「硬上」解釋為黃國昌曾經身為教師,具有特別權力關係而與學生談戀愛,這說詞實在與社會大眾一般認知不符,且無法證明爆料內容真實,因此高院今仍依加重誹謗罪判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
誣指張淑娟「滾床」判1年6月、遭限制出境
現年72歲的周玉蔻屢因發表評論挨告,她2022年9月和名嘴蔡玉真在民視「辣新聞」及臉書爆料,誣指前中姐張淑娟是前立委蔣孝嚴當年「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張女氣炸含淚提告,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周玉蔻和蔡玉真故意「張冠李戴、傳述假消息」,一審先前判周女、蔡女各1年6月徒刑,現由高院審理中。周玉蔻因為此案被限制出境,曾在機場被攔下。
遭馬英九、郭台銘、趙少康提告均判賠
此外,周玉蔻2014年在政論節目指稱,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怒告求償,周女被法官認定沒合理查證、侵害馬英九名譽,最終被判賠180萬元、並須在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確定。
柯文哲2015年擔任台北市長時,曾驚爆參選市長期間,曾想拜會某企業家遭對方拒絕,柯還說,該名企業家出資3億元給他的競爭對手。周玉蔻當時點名鴻海集團創辦人就是柯文哲所說的「3億男」,因此遭郭台銘提告求償,周女遭最高法院認定未合理查證,判賠郭台銘200萬元、並須在4大報的頭版刊登道歉啟事確定。
周玉蔻2021年又因在《民視》的節目和臉書中,指控中廣時任董事長趙少康過去曾家暴、拋妻棄子,遭趙少康提告求償1000萬元,法院一審判周玉蔻和《民視》要連帶賠償趙少康200萬元,周玉蔻還要另外賠償趙少康20萬元,此案目前由高院審理中。
另外,周玉蔻2021年4月在旗下的網媒《放言》爆料東元父子爭奪經營權案,報導指稱時任東元董座邱純枝和老董黃茂雄「關係匪淺」,邱純枝不滿被影射為小三怒告,台北地檢署認定周玉蔻只因黃育仁的臆測,加油添醋,報導不實,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報導經過查證,有相當理由及依據相信報導內容為真實,且是對可受公評的新聞事件報導,內容亦不足以毀損告訴人名譽,難認有加重誹謗犯意及犯行,高院維持一審見解,今判周女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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