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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客沉泳池14分鐘溺斃 不只在滑手機!嘉檢再揪1疏失起訴2救生員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去年12月發生泳客事件,62歲蔡姓男子沉入游泳池底達14分鐘,送醫不治。家屬怒控救生員疏失提告。檢方查出,場所雖有2名救生員,卻在執勤時觀看手機、提前離開崗位,導致未能及時發現泳客溺水,近日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2救生員。

整起意外發生在去年12月1日晚間,62歲蔡姓男子前往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游泳,當晚6時32分左右被其他泳客發現溺水在游泳池底,吳姓救生員緊急將蔡男拉上岸,並進行急救措施,直到消防人員到場。
去年12月5月家屬控訴,泳池業者聲稱現場有2名救生員,但從監視畫面只看到1名救生員在滑手機,質疑場域救生設備有瑕疵管理不當。
中央社報導,據嘉義地檢署調查,當時有2名救生員執勤,分別是26歲吳男與21歲楊男,皆領有合格救生員證書。事發當時,吳男在泳池區值班坐位觀看手機,而楊男於當晚6時22分先行離開工作崗位,巡視設備運作,卻未事先交代吳男,2人以致未能及時發現蔡男已於晚上6時19分左右沉入池底,沒有再浮出水面的異常狀況。
直到晚上6時32分左右,是其他泳客發現異狀,通知吳男及剛值班的周姓救生員,蔡男被救起時,已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經相驗解剖報告,指蔡姓泳客為游泳池溺水導致窒息死亡。
檢方指出,吳男及楊男均坦承犯行,且救生員僱用契約書明載執勤時,不得看漫畫、雜誌、使用行動電話聊天等影響注意力及安全行為,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2人。剛值班的周姓救生員則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