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明安排邀請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司法院、法務部出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經行政院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移請立法院覆議,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不依法副署、總統不依法公布施行,對我國憲政民主及法制之戕害及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傍晚表示,總統府稍早已函復委員會說明,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政機關是行政院,總統府秘書長僅於審議年度預算案與總統府主管法案審查時列席備詢,以符憲法規定及憲政慣例。
根據政院晚間公布的三長行程,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明天無公開行程,但據了解,張惇涵仍會出席立院司法委員會進行專報,接受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