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療前先凍卵或胚胎保存生育力
39歲心心(化名)兩年前確診乳癌,除了必須面對手術與治療,也擔心未來失去生育機會,因此與先生第一次走進生殖門診,醫療團隊在評估癌症治療時程與生育條件後,協助她進行取卵療程,受精後培養成胚胎冷凍,隨後返回乳房外科接受治療。
兩年後,心心在乳房外科醫師評估下,確認可以開始進行生育規畫,再次回到生殖門診進行冷凍胚胎植入。當得知成功懷孕的好消息,夫妻倆終於放下長久以來的忐忑。
生殖中心副院長吳成玄說明,部分乳癌化學治療藥物可能造成卵巢濾泡損傷,使卵巢功能下降,甚至出現提早停經的情況,實際影響程度與患者年齡、使用藥物種類、劑量及原有卵巢功能有關,即使治療後月經恢復,也不一定代表生育能力完全回到治療前的狀態。
因此,對尚未完成生育計畫的患者,建議在癌症治療開始前,就與醫師討論生育保存,常見方式包括冷凍卵子及冷凍胚胎,如果是單身還未結婚,就只能冷凍卵子。
抗癌後可懷孕時機需評估4因素
不少乳癌患者關心,癌症治療結束後要等多久才能懷孕?吳成玄表示,懷孕時機不能只用固定年數判斷,而須綜合考量乳癌期別、荷爾蒙受體狀態、復發風險、治療種類及後續追蹤結果,需要乳房外科醫師詳細評估後,生殖科醫師才會進行懷孕療程。
尤其部份乳癌患者手術後可能需要接受數年的輔助性荷爾蒙治療,吳成玄強調,何時可以開始嘗試懷孕都必須由乳房外科專科醫師進行個別評估,不能自行停藥。
目前中央針對符合資格的癌症患者,提供女性醫療性凍卵最高7萬元補助,部分地方政府也設有相關補助措施,如台中市提供醫療性凍卵最高5萬元補助。吳成玄表示,由於中央與各縣市的申請資格、補助金額及併用規定不一,建議患者在療程前先向醫療院所及地方衛生局確認,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補助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