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勝2號輪機長維修失足墜落亡 運安會揭露:姿勢不穩且缺乏防墜設施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114年11月5日國籍漁船詠勝2號於香港外海發生輪機長從樓梯跌落受傷昏迷,經現場急救後送醫院搶救,仍因傷重不治,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輪機長在修配電盤時沒有先評估危險,就在具墜落風險的樓梯間執行維修,且未設置防墜落防護設施,又以不穩定姿勢施工,過程中右腳於牆面凹槽滑動失去支撐,致墜落至樓梯底部。
運安會表示,114年11月5日約0030時,一艘國籍漁船詠勝2號,漁船統一編號CT7-0348,IMO編號8985359,總噸位732,船上載有16名人員,包括本國籍船長與輪機長各1名,及外籍船員14名,於香港錨地東南方約57浬處,輪機長與1名船員於機艙樓梯間維修配電盤時,輪機長從樓梯跌落受傷昏迷,現場人員立即施予急救,再經香港救援直升機送醫,送醫後仍不治死亡。本次事故未造成船舶損壞及環境污染。
本次事故調查綜整事實資料及分析結果,提出調查發現共計2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共計3項。本調查報告於民國115年4月10日經本會第85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發布。
關於本次事故「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詠勝2號輪機長未進行維修作業風險評估,即於具墜落風險之樓梯間執行配電盤維修,且未設置防墜落防護設施,作業時以一腳踩踏樓梯踏面、另一腳踩於牆面凹槽之不穩定姿勢施工,過程中右腳於牆面凹槽滑動失去支撐,致墜落至樓梯底部。墜落過程中疑似頭部碰撞樓梯,造成頭部出血並陷入昏迷,經現場急救後送醫院搶救,仍因傷重不治。
其他調查發現,船東獲知輪機長跌倒後昏迷後,隨即向漁業署通報;惟當日上午獲知輪機長罹難結果後,未更新通報資訊給漁業署,致未能完整履行漁船事故之通報義務。
本次事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共3項,致「和玖漁業有限公司」強化船隊人員維修作業程序並加強安全宣導,確保船員於進行設備維修時能提供必要之防墜落防護設施,以確保船員人身安全。
致「農業部漁業署」,一、強化國籍漁船發生海難事故之通報機制,如制訂事故初報、續報及作業流程,並加強向漁船所有人宣導一般事件、急難事件及緊急事件之應通報事項。二、強化漁船船員在職專業訓練,如增加船員高空作業之安全課程,以提升作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