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張榮發遺產之爭!4遺囑執行人不讓張國煒母參加訴訟 法官裁定出爐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資料照。葉志明攝 zoomin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資料照。葉志明攝
分享 分享 連結 訂閱 APP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過世後,遺產爭議引發遺囑效力等訴訟,另外,張榮發基金會今年3月提起給付贈與物訴訟,要求由4名長榮老臣擔任的遺囑執行人,給付基金會10億元,以執行張榮發生前說「身後財產全數捐贈基金會、用於公益」的承諾,此案由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理中。張榮發二房、張國煒的母親李玉美日前聲請參與訴訟,但4名遺囑執行人也提聲請,主張遺產與李女無關,不應讓她參與本案,但合議庭近日已裁定李女可參加訴訟。

本文大綱

張榮發遺囑執行人:遺產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

張榮發基金會今年3月提告的給付贈與物訴訟,以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戴錦銓等4名遺囑執行人為被告,今年5月8日,李玉美遞狀聲請參加訴訟,對此,4名遺囑執行人有意見,也提出聲請,請求駁回李玉美的聲請,主要理由是張榮發遺囑記載,名下之存款、股票及不動產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李玉美並未因遺囑獲得分配任何財產。

張國煒母已放棄特留分

另外,遺囑執行人主張,李玉美早就在2016年6月間,發函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聲明,不行使特留分扣減權,因此李玉美對於張榮發遺產,沒有權利提出主張,在給付贈與物訴訟中,她也不是法律上有利害關係之人。

遺囑執行人強調,既然李玉美並非張榮發遺囑的受益人,也不主張特留分,那麼給付贈與物訴訟無論結果為何,都不影響李玉美的財產,既然她並無法律上利害關係,聲請參加本件訴訟參加顯不合法。

法院:張國煒母可參加「給付贈與物」訴訟

不過,合議庭認為李玉美5月8日遞狀聲請參加訴訟,同月14日言詞辯論時,法官當庭詢問兩造有何意見,而遺囑執行人的律師沒有提出異議,因此遺囑執行人不得再聲請駁回李女參加訴訟,所以合議庭裁定駁回遺囑執行人的聲請。

 

星宇航空董座張國煒。資料照。陳卓邦攝 zoomin
星宇航空董座張國煒。資料照。陳卓邦攝

爭產焦點:海外遺產800億

據了解,張榮發的國內遺產已有161.5億元匯進4名遺囑執行人的聯名帳戶,尚未分配,主要爭議是張榮發的海外遺產約800億元,至今未匯到聯名帳戶,這800億元包括張榮發名下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香港長榮海運公司股票的歷年股利。

張榮發遺囑執行人、長榮老臣戴錦銓。資料照。葉志明攝 zoomin
張榮發遺囑執行人、長榮老臣戴錦銓。資料照。葉志明攝

張榮發有6名繼承人

張榮發有5名子女,包括大房長女張淑華(已歿,夫婿為兆豐金控前董事長、長榮國際董事長鄭深池)、長子張國華、次子張國明、三子張國政,以及二房獨子張國煒,而張榮發的元配張林金枝2013年過世,張榮發2014年與二房李玉美(張國煒之母)結婚,因此張榮發的遺產繼承人是5名子女及李玉美共6人。

遺囑引發爭產風暴

張榮發2014年立下密封遺囑,2016年1月20日辭世,享耆壽90歲,但遺囑內容引發家族爭產風暴,因為遺囑寫明所有財產由四子張國煒(二房獨子)單獨繼承,並由張國煒接任長榮集團總裁。

法院已判決遺囑有效

對此,張榮發大房三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訴訟,主張張榮發立遺囑時已年邁病重,沒有正確表達意識的能力,且遺囑上的簽名並非張榮發本人親簽,張榮發也未親自指定2名以上見證人,此案纏訟8年,法院2024年判決確定,認定張榮發遺囑具有法律效力。

張國煒聲請另定遺囑執行人

至於張榮發生前指定的4名遺囑執行人,都是長榮老臣,包括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4人都曾任長榮集團副總裁,其中柯麗卿是深受張榮發信任的財務總管。

不過,張國煒至今仍無法繼承父親遺產,他認為4名遺囑執行人「怠於履行職務」,先前向台北地院家事庭聲請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結果尚未出爐。

長榮老臣柯麗卿。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長榮老臣柯麗卿。資料照。丁牧群攝
長榮老臣、張榮發遺囑執行人吳界源。資料照。葉志明攝 zoomin
長榮老臣、張榮發遺囑執行人吳界源。資料照。葉志明攝

什麼是「特留分」

司法院網站指出,「特留分」就是法律規定應特別保留給各個繼承人的遺產比例,是對繼承人的基本保障,配偶的特留分是「應繼分(法定繼承比例)」1/2。

 

 

 

 

2026michelin

⭐️ 即刻下載!無廣告《知新聞》App

# 長榮集團 # 張國煒 # 張榮發遺產 # 李玉美 # 張榮發基金會
知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