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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機費2段式調漲!9月起漲至750元、2028年要1千元

桃園國際機場配圖。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桃園國際機場配圖。資料照,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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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後疫情時代運量復甦,航廈容量不敷使用,為增裕財源,優化機場設施,為落實使用者付費,2023年3月31日起,桃園機場收取每位轉機過境旅客500元轉機費,是營運44年來首度收取,交通部今(6/1)公告,調整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2026年9月1日起調整為新台幣750元,2028年9月1日起調至新台幣1000元。

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是於1983年5月20日訂定發布,並歷經34次修正施行迄今;為因應我國航空站各項機場建設之龐大經費,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轉機過境的乘客亦有使用機場設施設備之需求,交通部公告調整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

現行法規,搭乘民用航空器轉機過境的乘客,除下列各款人員外,每人應繳納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新台幣500元,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

交通部公告新規,採取二階段漸進式調整我國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收費額度分別為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為新台幣750元,及自2028年9月1日起為新台幣1000元。

回顧歷史,桃園機場2023年3月31日起,收取每位轉機過境旅客500元轉機費,是營運44年來首度收取,以增裕營業收入,相關收入由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運用,不需再提撥部分經費至觀光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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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遊 # 轉機費 # 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