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大夜班喝拿鐵漏結帳被告!高院改判無罪 罕見批檢方盲目追求定罪、一審沒同理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一名超商徐姓女店員因連續工作值班長達18小時極度疲勞,於大夜班期間製作一杯市價75元的燕麥奶拿鐵飲用卻漏結帳,遭雇主提告業務侵占,一審被判刑3個月。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大逆轉改判無罪確定,更罕見於裁判書中寫下重話,痛批雇主坐享「萬能店員」所提供的經濟利益、卻罔顧勞工體力,自身未能提供完善勞動環境涉違反《勞基法》,還提告徐女之舉「帶有濃厚的『以刑逼民』或報復性意味」,同時也點名檢方與一審法官盲目追求定罪,直言「勿讓冰冷的法條演繹,凌駕於對被告過勞處境的同理與實質正義之上。」
連上18小時班極度疲勞 漏結帳無不法意圖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6月25日刑事判決書指出,被告徐姓女店員於民國114年(2025)5月16日白天在位於北車捷運站的店面上完早班後,又於翌日凌晨無薪支援新北市一家店面的大夜班,連續工作長達18小時。5月17日清晨4時許,徐女在店內櫃檯製作一杯75元的愛之味燕麥奶拿鐵飲用,因極度疲憊而漏未結帳,其後遭店長提告業務侵占。
高院調查發現,徐女當天清晨6時購買薏仁漿時有正常刷條碼付款,且她在案發前早已預購32杯同款拿鐵,當時手機APP內還剩餘26杯。合議庭刑事第八庭審判長廖建瑜3名法官認定,徐女是在監視器正下方公開沖泡飲用,毫無掩飾規避之舉,漏結帳純屬極度疲憊下的短暫記憶斷層,欠缺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的主觀犯意。
釐清記憶機制 動作流暢不代表認知清醒
針對二審檢方論告質疑徐女製作咖啡動作流暢、井然有序,並未出現精神恍惚,法官特別從認知心理學與神經科學角度予以反駁。判決書指出,超商店員製作咖啡屬於熟練後的「程序性記憶」,大腦可透過肌肉記憶自動完成;但「結帳」卻是需要「執行功能」介入的決策行為,必須協調多項認知能力。
在凌晨3點至5點的人體生理低谷期間,勞工的注意力極度渙散,要求身心達極限的店員在維持基礎作業的自動駕駛狀態下,還要兼顧耗費認知負荷的結帳程序,極易發生記憶斷層,認定檢方推論有違經驗法則。
痛斥雇主涉違反勞基法 「以刑逼民」濫用司法作為威嚇工具
法官更在判決書的「旁論」中,嚴厲譴責涉案加盟店黃姓負責人及陳姓店長。高院表示,臺灣超商能提供多元服務,背後是建立在萬能店員負擔極端「組合勞動」的隱形成本上。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安排單人值班,未依法給予勞工每4小時至少30分鐘的實質休息時間,導致員工面臨過度密集的工作量。
指雇主不僅因徐女過勞延遲上架導致馬鈴薯損壞而向她索賠1萬5000元,更因一杯75元的拿鐵對她祭出毫不留情的刑事訴追,高院痛批超商雇主:「藉由追訴勞工來掩飾或轉移自身在促發此事件上的連帶責任,不僅手段與目的嚴重失衡,更帶有濃厚的『以刑逼民』或報復性意味。全家中永店雇主將國家嚴肅的司法資源作為其私人企業管理的威嚇工具,實屬權利濫用的表現,應受負面的社會與法律評價。」
點名檢方與一審法官 籲司法應具備實踐智慧
除了抨擊資方,高院同時還點名檢方與一審法院。判決書指檢察官忽視本案財產法益損害極微,且未深入探究店員大夜班過勞的社會脈絡,一味盲目追求訴追與定罪,無益於司法資源合理分配。
此外高院也指出,一審法官未能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缺乏審判者應具備的實踐智慧,僅憑監視器畫面的表面客觀情狀,就率爾推斷被告有主觀惡意,實有違一般國民對於極度疲勞下人類注意力可能發生短暫斷層的經驗法則。高院呼籲執法人員應謹記「法乃至善與公平之藝術」,勿讓冰冷的法條演繹,凌駕於對被告過勞處境的同理與實質正義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