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送審核三廠再運轉計畫 核安會:將找學者專家組審查團隊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賴清德總統日前宣布將重啟核電,台電今(27)日提交核三廠再運轉計畫給核安會。核安會表示,已收到台電提出的核三廠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案,還有再運轉計畫文件,後續會先進行程序審查,再進行實質技術審查作業,將邀請學者專家與核安會同仁組成專案審查團隊,依法規及參考國際作法,進行嚴格審查。
外界關注核二廠及核三廠何時可恢復運轉,台電今天正式提交核三廠再運轉計畫,交由核安會審查。
核安會證實,今天已收到台電提出的核三廠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案,以及再運轉計畫相關文件。
核安會說明,該會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並參照國際管制作法及考量國內管制實務,於去年10/8修正發布「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明確規範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要繼續運轉,經營者提出執照換發申請時,應送審文件項目及審核程序。
核安會表示,核三廠兩部機組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均已屆滿,台電依「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規定,填具申請書及檢附再運轉計畫、技術與管理能力及財務基礎報告等相關文件,並依辦法規定,申請於完成自主安檢後,再分階段提送老化評估與管理、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耐震安全評估等文件。
核安會指出,後續將先進行程序審查,確認台電送審文件符合申請要件後,再進行實質技術審查作業。
核安會也說,將邀請學者專家與核安會同仁組成專案審查團隊,依法規及參考國際作法,進行嚴格審查,確認台電已就再運轉計畫各項作業提出妥善規畫,並能符合品保要求,才會核定同意該計畫。
另外,再運轉計畫執行期間,核安會也會執行現場實地查證,確認台電依計畫落實執行,且台電依再運轉計畫完成相關作業後,須依法將執行結果報告,提送核安會審查。
此外,核安會說明,台電後續要依法規要求,提送老化評估與管理、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耐震安全評估等文件,核安會將由會外專家與核安會同仁組成專案審查團隊,依法規及參照國際標準,嚴格進行技術審查,確認是否符合法規及安全要求。
另外,核安會說,將於官網設置「核電廠再運轉審查管制」專區,依審查進程公布相關資訊,並函請地方行政機關提供意見,也規劃辦理地方說明會等公眾參與活動,納入審查作業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