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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務員來台3度偷拍!收押交保竟又2度犯案 這下遭起訴求刑逾1年半

出版時間:2025/12/08 10:36
社會
丁牧群 文章
日本公務員佐佐木貴法在北捷手扶梯偷拍女子裙底。翻攝畫面 zoomin
日本公務員佐佐木貴法在北捷手扶梯偷拍女子裙底。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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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牧群/台北報導】日本岩手縣33歲公務員佐佐木貴法今年6月來台旅遊,竟在北捷中山站手扶梯偷拍一名女子裙底遭逮,消息傳回日本,岩手縣官員曾出面鞠躬致歉。佐佐木遭士林地檢署收押45天,於案件起訴後獲交保,但他竟又於8月間在西門町偷拍,11月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沒想到同一天,他竟又在捷運中山站附近偷拍女子裙底,再度遭士檢收押。士檢今依《刑法》妨害性隱私罪章的無故攝錄性影像罪起訴佐佐木,具體求刑1年6月以上。

此新聞涉及成年議題,未滿18歲請勿觀看

捷運偷拍稱:忍不住

33歲的佐佐木貴法(SASAKI TAKANORI)是日本岩手縣政府農林水產部公務員,他今年6月初來台自由行,原定同月8日晚間搭機返回日本,卻於當天上午9時許在北捷中山地下街R2出口往上的手扶梯前,以GoPro偷拍一名25歲女子裙底,當場被抓包。

佐佐木坦承犯行,供稱因為看到被害女子雙腿纖細、身材高挑又穿短裙,一時忍不住才會偷拍裙底。

岩手縣政府官員鞠躬致歉

佐佐木在台偷拍的消息傳回日本,日媒報導後,岩手縣政府證實佐佐木是農林水產部職員,縣府官員並在鏡頭前鞠躬道歉稱「對於本縣職員發生不當行為並遭逮捕一事,向所有縣民深表歉意」。

起訴交保後二度犯案

佐佐木在台遭逮後被收押,士林地檢署7月中旬依《刑法》妨害性隱私罪將他起訴,法院於同月22日裁定他12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8月,後來並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想到他交保後未記取教訓,竟又手癢犯案。

據悉,他8月間於西門町看到一名年輕女子穿著短裙,竟又忍不住拿手機偷拍,遭目擊路人報案,台北地檢署於11月6日將他起訴,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二度起訴當天竟又犯案

沒想到第二案遭起訴當天傍晚,佐佐木竟第三度犯案,他於捷運中山站附近,看到一名穿著短裙的年輕女子,又以包包掩護手機偷拍,因動作詭異遭眼尖路人發現,聯手將他壓制,並通報警方到場逮捕。據悉,警方在他手機發現多張其他被害人的影像,將他再次移送地檢署,士林地檢署這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佐佐木再度入獄。

第3次起訴求刑1年6月以上

士林地檢署今起訴佐佐木第3次偷拍犯行,認定他於11月6日傍晚在台北市大同區捷運中山站4號出口前,將手機開啟錄影功能後,放在手提包內,靠近一名穿短裙女子,由下往上竊錄裙底隱私部位,經路人提醒,女子報警處理。

士檢今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罪起訴佐佐木,審酌他於7月22日從看守所交保後,短時間內又以相同手法偷拍,顯然未省悟自身過錯,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以上之刑度,以儆效尤。

至於他6月首度犯案,士林地院二審維持一審簡易庭見解,於11月27日判決佐佐木貴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偷拍可處3年以下徒刑

北市捷運警察隊提醒搭乘捷運的女性,如果身穿短裙,在上、下手扶梯、車廂、大廳層、月台層、站體進出口等處,應注意身旁有無可疑人士假裝把玩手機或其他物品,以防遭伺機偷拍;在人多擁擠的車廂或在座椅上假寐時,也應注意自身坐姿,並利用隨身攜帶的皮包或物品做遮擋的動作,能產生相當好的防止偷拍效果。

捷運警察提醒,若偷拍他人,可能涉及《刑法》妨害性隱私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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