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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精選|偏鄉久任獎金QA更新仍有漏洞 代理師換校被迫中斷年資(獨家)

教育部近期更新教師偏鄉久任獎金QA,但仍留下代理教師轉換學校無法併計年資的漏洞。李柏毅攝 zoomin
教育部近期更新教師偏鄉久任獎金QA,但仍留下代理教師轉換學校無法併計年資的漏洞。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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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偏鄉學校教師流動率高、招募不易,去年底教育部首次發出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偏鄉久任獎金),希望穩定偏鄉師資,近期又修改相關QA,供地方政府遵循。不過,新版QA當中,仍規定偏鄉代理教師若任期屆滿,沒有甄選上原校,轉到其他偏鄉學校任教,無法計算在偏鄉任教的年資。

代理教師工會批評,代理教師本來就有流動性,沒考上原校不代表不夠優秀,此規定不符合實務情況,立委也喊話,教育部應正視此問題。

📌 本文摘要重點

(AI 摘要說明)
1 教育部發放偏鄉久任獎金逾5.3億元,共6540人受惠。
2 現行規定,偏鄉代理教師若未甄選上原校,轉至其他偏鄉學校,無法併濟久任獎金的年資。
3 工會與立委認為,應放寬規定,才能鼓勵具偏鄉教學熱忱的代理教師。

偏鄉久任獎金最高15萬元

教師偏鄉久任獎金來自《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以及《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規定,目的是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教師長期服務,以穩定師資。

偏鄉久任獎金採一次性給予,在偏鄉學校連續服務滿8年就發給第一次獎金,連續服務滿11年發給第二次獎金,但仍要符合未受申誡、記過等懲處,以及沒有不當管教等條件。

在發給數額上,「偏遠地區學校」教師服務滿8年發給7萬元,服務滿11年發給11萬元;「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教師服務滿8年發給10萬元,服務滿11年發給15萬元;「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教師服務滿8年發給15萬元,服務滿11年發給22萬元。

偏鄉久任獎金數額規定。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AI生成圖表 zoomin
偏鄉久任獎金數額規定。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AI生成圖表

去年底至今發出逾5.3億元

偏鄉久任獎金去年底開始發放,根據教育部提供給《知新聞》的統計資料,目前為止共計6540人領取,發出5億3369萬7848元。

其中,偏遠地區學校人數5000人、特殊偏遠地區學校人數973人、極度偏遠地區學校人數567人。以發放金額來看,偏遠地區學校發出3億5450萬6505元、特殊偏遠地區學校發出9817萬6172元、極度偏遠地區學校發出8101萬5171元。

經費來源方面,國教署說明,去年有補助地方政府發放偏鄉久任獎金,除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嘉義市無偏遠地區學校外, 其餘縣市均有獲得補助,補助額度依財力等級而定,台中市、新北市為87%,其餘縣市補助100%,另外,今年度起,偏鄉久任獎金改由地方支應,但國立學校仍由中央支出。

偏鄉久任獎金發放人數、金額統計。資料來源:教育部。AI生成圖表 zoomin
偏鄉久任獎金發放人數、金額統計。資料來源:教育部。AI生成圖表

獎金發放QA每15天更新

然而,先前教師團體、立委均發現,偏鄉久任獎金制度實務運作上出現問題,像是學校未開缺或因其他因素,導致代理教師無法續留原校服務,卻因此領不到獎金,或是偏鄉教師借調教育局服務的年資無法採計等。

針對這些實務運作情況,教育部國教署署長彭富源4/1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將每2週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金發給相關疑義問答集」,以供地方政府參考。後續國教署也於4/14,更新此一問答集,更新內容包含偏鄉教師商借至教育局服務期間,若有回原校授課者,可採計年資,以及屆齡退休教師如未達領取年限,得按比例領取等。

國教署長彭富源(右2)曾在立委陳培瑜(左)質詢時提到,將每兩週更新一次偏鄉久任獎金的QA。取自立法院IVOD系統 zoomin
國教署長彭富源(右2)曾在立委陳培瑜(左)質詢時提到,將每兩週更新一次偏鄉久任獎金的QA。取自立法院IVOD系統

新版QA仍不利代理教師

不過,《知新聞》檢視更新後的問答集發現,在Q17-1當中,對於代理教師聘期屆滿,參加原任學校甄選未上,新任職於其他偏鄉學校,是否可併計年資,國教署明確回答,此情況不得併計年資。

換言之,一篇在偏鄉任教的代理教師,如果沒有甄選上原校的職務,改到另一間偏鄉學校任教,就等同中斷在偏鄉任教,無法拿到偏鄉久任獎金。

偏鄉代理教師若為甄選上原校職務,改到另一間偏鄉學校任教,就等同中斷在偏鄉任教,圖為校園示意圖。梁建裕攝 zoomin
偏鄉代理教師若為甄選上原校職務,改到另一間偏鄉學校任教,就等同中斷在偏鄉任教,圖為校園示意圖。梁建裕攝

工會:沒考上不代表不優秀

事實上,此一偏鄉久任獎金對於代理教師的適用漏洞,先前即有教師團體、立委關切,立委陳培瑜也曾在質詢時,向教育部詢及此事。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接受《知新聞》採訪時直言,此一規定並不合理,代理教師沒有甄選上原校,轉換到其他學校任教的原因繁多,本來就具有流動性,只要仍在偏鄉學校服務,就應算入年資。

黃湘仙強調,甄選教師是從優選擇,沒考上不代表不優秀,若要篩選,應該從該名代理教師是否服務優良來篩選。

黃湘仙舉例,假設一所偏鄉學校有3位代理教師,該校開了正式教師缺額,找到一名正式教師,那就必須有一位代理教師離開,但該名離開的代理教師並非不夠優秀,現行規定無法吻合偏鄉代理教師的實際情況,難以達到穩定師資的目標。

黃湘仙強調,甄選教師是從優選擇,沒考上不代表不優秀。資料照。王良博攝 zoomin
黃湘仙強調,甄選教師是從優選擇,沒考上不代表不優秀。資料照。王良博攝

立委籲教育部正視問題

曾質詢偏鄉久任獎金議題的立委陳培瑜也告訴《知新聞》,偏鄉長期面臨師資穩定的問題,如果問答集當中,能改為代理教師轉任其他偏鄉學校,可持續採計年資、發放久任獎金,可鼓勵很多偏鄉代理教師。

陳培瑜強調,轉換學校但仍留在偏鄉學校的代理教師,一定是對偏鄉教育有想法、有期待,希望在偏鄉教育發揮作用。

她也提到,先前國教署允諾,此一問答集將每15天更新一次,呼籲教育部、國教署應該正視此問題,倘若是因地方政府對於經費支出有不同考量,則應和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討論。

陳培瑜強調,轉換學校但仍留在偏鄉的代理教師,一定是希望在偏鄉教育發揮作用,圖為校園示意圖。王良博攝 zoomin
陳培瑜強調,轉換學校但仍留在偏鄉的代理教師,一定是希望在偏鄉教育發揮作用,圖為校園示意圖。王良博攝

教育部:納入研議

針對代理教師轉到其他偏鄉學校任教,無法併計偏鄉久任獎金年資,教育部回應,將納入研議,並持續滾動修訂問答集。不過,對於目前未放寬的原因為何、是否考慮跟地方政府溝通等,教育部均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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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鄉久任獎金 # 教育部 # 國教署 # 代理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