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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瘦瘦針水貨!食藥署評估入境強制申報 邊境重點查核

不少人自行從國外攜入瘦瘦針,食藥署將與關務署研商,評估入境強制申報或邊境重點查核項目。李柏毅攝 zoomin
不少人自行從國外攜入瘦瘦針,食藥署將與關務署研商,評估入境強制申報或邊境重點查核項目。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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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瘦瘦針在網路非法代購、跨境水貨、社群平台販售至今未能有效阻絕,綠委痛批不少人自行從國外攜入,食藥署卻停留在事後查處,未能有效掌握流向、攔阻違法販售。食藥署坦言,目前通關沒查到就不知道,將與關務署研商,評估是否將瘦瘦針納入入境申報管理範圍,或列為邊境重點查核項目。

食藥署挨轟未有效掌握瘦瘦針流向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日(6/19)繼續審查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痛批,中國版瘦瘦針在各大社群猛打廣告,不是透過正規管道取得的瘦瘦針,打完出現胃癱瘓等嚴重副作用,均無法獲得我國「藥害救濟補償」的保障,對於非法管道取得的瘦瘦針,食藥署仍停留在事後查處,未能有效掌握流向、攔阻違法販售。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現在非法瘦瘦針主要分成兩大來源,一是旅客自行從國外攜帶入境,二是透過網路郵包購入,旅客自行從國外攜入除了自用,確實有部分拿去網路非法販售。現行實務上,如果旅客在通關時沒有被查到,我們就不會知道,如果被查到,關務署會要求主動申報,旅客有處方箋的情況下,可以攜帶六個月的用量,也就是六針。

邊境重點查核瘦瘦針 擬入境強制申報

鑑於GLP-1類藥品(瘦瘦針)近年於減重市場需求快速增加,恐衍生違規轉售、網路非法販售及非法輸入等情形,為強化藥品流向管理及維護民眾用藥安全,王德原說,食藥署將與關務署研商,評估是否將瘦瘦針納入入境申報管理範圍,或列為邊境重點查核項目,並就相關法源依據、執行可行性及對旅客通關之影響進行評估,以強化邊境管理及防杜非法輸入。

王德原表示,列為「強制申報」項目,如果旅客不主動申報被查到的話,可能可以要求沒入或採取相關罰則,這樣至少我們掌控瘦瘦針來源。

賣非法瘦瘦針最重關7年

返國旅客攜帶藥品入境,需注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限量規定。王德原指出,攜帶針劑(如瘦瘦針)產品入境時,須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或證明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

另提醒民眾,切勿將個人自用藥品於網路販售,除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倘屬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亦涉違反《藥事法》第83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王德原表示,針對網路非法販賣瘦瘦針,已經預告《藥事法》增修條文,希望加重網路平台業者的責任,如查獲違法資訊必須在24小時內下架,並且提供販售者的資料,以便食藥署後續查緝。

將個人自用瘦瘦針於網路販售,最高可開罰200萬元。食藥署提供 zoomin
將個人自用瘦瘦針於網路販售,最高可開罰200萬元。食藥署提供

瘦瘦針違規稽查 3年已罰355萬元

食藥署表示,與藥師全聯會合作進行網路平台巡察,截至2026年6月10日,已累計巡查967則違規瘦瘦針貼文,後續依規定下架。針對Facebook等Meta平台違反《藥事法》相關貼文,透過「消費者政策管道(CPC)」請Meta下架,截至2026年6月10日共下架Facebook、Threads等違規販售藥品1,197則貼文。

食藥署與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建立機制,針對仿冒藥局或原廠名義之涉詐案件,得請其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域名,目前共遮蔽5個違法販售藥品之網站。

食藥署自2024年起函請衛生局協助稽查,2024至2026年6月11日稽查家數計934件,其中違規家數計124件(違規樣態包含非藥商執行藥商業務、藥品調劑未依一定作業程序、無處方販售處方藥、未依規定製作病歷、未將用藥處置載明於病歷等),裁處金額計新台幣355.5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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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瘦瘦針 # 水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