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預告「追追」草案 強調為避免非法流通與濫用
食藥署預告「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說明,為了避免藥品於非法供應鏈流通及濫用,不定期調整追溯及追蹤之藥品類別,本次新增「含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之口服單方劑型藥品」列入追溯或追蹤藥品類別。
Misoprostol的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與RU486併用,可作為治療終止少於49天無月經的早期子宮內懷孕」;Levonorgestrel適應症為「無事前避孕措施之緊急避孕措施」;Ulipristal acetate適應症為「無防護性交或避孕失效後120小時(5日)內的緊急避孕」。前述藥品皆屬醫師處方用藥。
「追追」預告期間收到3725則留言 食藥署重申:非針對事後避孕藥
預告8月24日期滿,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強調,這不是針對事後避孕藥,而是要增加藥品追溯追蹤系統項目,自6月25日起預告時間內,共收到3725則留言,都有逐一瀏覽,並納入後續研議與政策評估參考。
王德原表示,收到的意見大致可分為4類,包含「列管事後避孕藥降低藥品可近性」、「身體自主權與人權疑慮」、「弱勢族群保護與藥品地下化風險」及「訴求與折衷配套建議」。
王德原重申,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是要求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及從事批發的販賣業藥商,申報藥品的來源及流向,藥局並非追蹤或追溯管理要求申報藥品流向的對象,因此無須申報藥品流向,更不涉及個別民眾用藥紀錄。
此外,有關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事後避孕藥改為可直接在藥局購得的非處方藥師指示藥」一案,針對提案內容及所提出的相關意見與建議,王德原說,衛福部已納入研議的參考,為兼顧民眾取得藥品便利性與用藥安全,已持續透過說明會及專家會議,邀請不同領域的利害關係團體及專家與會,以廣納各界意見,並同步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針對提案所提出「事後避孕藥改為可直接在藥局購得的非處方藥師指示藥」之訴求,考量緊急事後避孕藥的用藥即時性、可近性與安全性,衛福部目前已參考國外經驗持續研議相關制度,並評估建立「醫師處方」及「藥師指示」雙軌模式的可行性。
食藥署:參考日本經驗推動藥局試辦雙軌制
王德原說,後續會規劃參考日本經驗推動藥局試辦,由符合資格的藥局及完成專業訓練藥師依標準作業流程提供藥事服務;經評估仍有醫師診療需求者,則轉介至醫療院所,由醫師診治並開立處方,以兼顧用藥可近性與安全性。
衛福部預計在今年底前,完成緊急事後避孕藥雙軌用藥模式的試辦計畫評估及相關配套措施。王德原表示,後續試辦期間將持續蒐集執行情形及各界意見,滾動檢討試辦成果及配套措施,作為後續政策研議及制度精進參考,在相關配套措施尚未完備,無法充分保障民眾用藥即時性、可近性及安全性之前,「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不會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