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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社工涉查個資性侵少女 衛福部:判決確定不得任用、研議建置查詢平台

出版時間:2026/01/05 13:33
生活 醫藥
賴昀岫 文章
針對不適任社工人員,衛福部研擬比照「狼醫平台」,讓民眾和機構查詢不適任人員資訊。李柏毅攝 zoomin
針對不適任社工人員,衛福部研擬比照「狼醫平台」,讓民眾和機構查詢不適任人員資訊。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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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前執行秘書何建忠涉嫌利用職權,查詢列管輔導少女個資並誘騙性侵,上周遭檢方起訴並求刑10年6月。衛福部指出,《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明定,犯《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4法,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充任社會工作師;已充任者,撤銷或廢止其社會工作師證,衛生局已將其移付社工師懲戒委員會,依規定必須在3個月內做成決議。

此外,目前衛福部醫事司成立「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也被稱為「狼醫平台」,讓民眾查詢涉及醫事機構、醫事人員涉性別事件情形,衛福部社工司司長蘇昭如表示,會評估相關法規後研議,同時針對此事件她也直言,「我們是一個助人的工作,這樣的行為是非常明確,絕對不允許、不應該的。」

檢方查出,何建忠在職期間曾獲衛福部「社會安全網績優督導」,卻涉嫌濫用職權,於2025年5月透過內部精神照護查詢系統,查詢列管輔導少女個資後誘騙性侵,且單日查詢筆數從數十筆甚至多達數百筆,檢方上周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何建忠,求刑10年半。

蘇昭如指出,《社會工作師法》部分條文在2023年6月9日修正,在第七條明定,《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款、《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第319條之1至第319條之4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充任社工師,已充任者,撤銷或廢止其社會工作師證。

何建忠(右),曾獲衛福部表揚,卻涉嫌濫用職權竟性侵少女。取自YT@衛福部社會家庭署 zoomin
何建忠(右),曾獲衛福部表揚,卻涉嫌濫用職權竟性侵少女。取自YT@衛福部社會家庭署

蘇昭如說,這個案子目前尚未完全判決,前陣子高雄市社工師公會也對外表示,這屬於重大的事件,也可以依照《社會工作師法》第17條之1至3,針對社工師的懲戒處置,如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或違反第14條,在司法詢問不得虛偽陳述或報告、第15條,對服務資料「保密義務」無故洩漏等,都是可以移付懲戒的狀況,同時明定懲戒結果,會副知其所在的公會。

蘇昭如指出,依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各福利法規規定,判決確定後,何建忠不能再擔任兒少保、教保、身心障礙,或長照機構等相關人員。

 

蘇昭如說,違反《社工師法》第14、15條,都是可移付懲戒的狀況。李柏毅攝 zoomin
蘇昭如說,違反《社工師法》第14、15條,都是可移付懲戒的狀況。李柏毅攝

此外,何男的妻子原本在高雄市社會局任職,卻涉嫌在案發後,將個案報案的進度洩漏給丈夫,對此社會局也祭出重懲,將何妻予以兩大過解聘,夫婦倆的社工師證書也已移請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將面臨廢止執照處分。何男另因違反《兒少法》遭處最高60萬元罰鍰。

蘇昭如表示,對於因業務而知悉的秘密「不得無故洩漏」,在專業人員都會有相關規範,何妻確實有倫理上的不適當作為,可由社工師公會進一步處理,因為這2人原先都是公布門聘僱的人員,相關機關也已懲處、甚至解職了,「因為對我們而言,我們是一個助人的工作,這樣的行為是非常明確,絕對不允許、不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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