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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精選|超商店員偷喝拿鐵逆轉無罪!法官論壇開戰 揭離職員工說法嗆問「人權法官」

全家便利超商中永店發生女店員被控侵占燕麥奶拿鐵(左,丁牧群攝)官司,法官林孟皇(右,取自FB@司法院)判無罪引熱議。 zoomin
全家便利超商中永店發生女店員被控侵占燕麥奶拿鐵(左,丁牧群攝)官司,法官林孟皇(右,取自FB@司法院)判無罪引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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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一間全家便利商店徐姓女店員凌晨4時值班時,喝了一杯售價75元的愛之味燕麥奶拿鐵,事後店長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她沒結帳,報警處理,法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徐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她上訴後由林孟皇擔任高等法院受命法官,合議庭認為徐女連續值班精神不濟,一時疏忽漏未結帳,難認有侵占意圖,日前改判無罪確定。林孟皇在判決書中重批該店雇主將國家司法資源作為企業管理威嚇工具,應受負面的社會與法律評價。此案引發各界熱議,有人稱讚林孟皇「人權法官」,但不少法官在內部「法官論壇」發文質疑判決,還有法官貼出離職員工爆料徐女當晚接大夜班遲到1小時,半夜還跑去辦公室睡覺,把需要冷藏的鮮食放在常溫2小時,導致進貨的鮮食全部報廢的內容,點名「孟皇兄」質疑他的判決。

本文大綱

女店員幫友人代值大夜班 稱太累忘結帳

本案於2025年5月17日凌晨4時發生在台北市北投區的全家便利超商中永店,高等法院審理時,徐女辯稱她的正職是全家便利超商北車捷運店店員,案發當天因友人葉男請託,她無薪幫葉男輪值中永店大夜班,並非全家中永店員工,與該店店長也沒有職務上關係,她不具備業務侵占罪法定身分要件。

全家便利商店中永店(左,取自Google街景)發生女店員被控侵占燕麥奶拿鐵(右,丁牧群攝)官司。 zoomin
全家便利商店中永店(左,取自Google街景)發生女店員被控侵占燕麥奶拿鐵(右,丁牧群攝)官司。

此外,徐女告訴法官,她平常沒有值大夜班,2025年5月16日上午7時到下午6時,她在全家北車捷運店上早班,5月17日凌晨0時前往全家中永店,獨自一人支援擔任0時到7時的大夜班,因身心極度疲憊、體力支撐已達極限,才會在沖泡燕麥奶拿鐵時漏未結帳,純屬行政程序疏漏,絕非惡意侵占,而且她是在店內監視器正下方公開沖泡,如有侵占犯意,理應規避監控。

徐女還主張,同日清晨6時她因為肚子餓,在店內喝了一瓶薏仁漿,這次她有結帳並留存雲端發票載具,足以佐證她並無侵占意圖。她還強調,「我在案發前幾天曾分2次預購32杯愛之味燕麥奶拿鐵,金額合計1800元,案發時尚餘26杯,更可證明我是精神不繼而漏未結帳」。

全家超商女店員被控在店內飲用燕麥奶拿鐵卻沒結帳,涉犯業務侵占罪。丁牧群攝 zoomin
全家超商女店員被控在店內飲用燕麥奶拿鐵卻沒結帳,涉犯業務侵占罪。丁牧群攝

另因延遲上架鮮食導致酸敗 遭求償1萬5

至於全家中永店店長為何會調閱監視器,徐女說,案發當晚她因為疲勞,延遲將鮮食上架,導致馬鈴薯損壞並遭客人客訴,該店店長陳男與她的友人葉男竟以此為由,向她索賠1萬5000元,而陳男、葉男並未給付她值大夜班的薪資,本案是陳男「以刑逼民」的做法,意圖謀取不法天價,請求合議庭判她無罪。

檢察官勘驗監視器 不信女店員疲憊恍惚

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徐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徐女上訴後,公訴檢察官依據店內監視器畫面,主張徐女沖泡飲用燕麥奶拿鐵時的動作流暢自然、井然有序,絲毫未見精神恍惚、反應遲滯或動作失序情形,且案發當時櫃臺前並無顧客等待結帳,徐女竟獨獨遺漏她最熟悉且最基本的結帳程序,顯然有違經驗法則與社會常情。

高院:凌晨3至5時是人體生理低谷期

不過,高院合議庭認為,台灣超商店員面臨的是繁雜的「組合勞動」,不僅要顧店結帳,還需要承擔極為繁重的勞務,包括進貨點交、將商品上架、清潔咖啡機台與熟食區設備、清洗店面與廁所及處理報廢品等,且凌晨3時至5時是人體的生理低谷期間,不僅注意力會極度渙散,反應時間變慢,判斷力與記憶力也會出現短暫的斷層或錯亂,監視器影像僅為案發當下徐女於短短1分13秒製作並飲用燕麥奶拿鐵的過程,並未完整呈現她在案發前後的工作與精神狀況,不能以案發當時櫃臺前並無顧客等待結帳,就認定她並非一時疏忽才漏未結帳。

合議庭批雇主卸責歸咎弱勢勞工

另外,合議庭依據徐女提出她與中永店店長的LINE對話,認為該店雇主不僅對於徐女延遲上架鮮食,導致馬鈴薯損壞一事索賠1萬5000元,甚至對徐女因為過勞所產生的認知失誤導致忘記結帳,採行最嚴厲且毫不留情的刑事訴追,形同雇主將自身企業經營的成本考量(人力不足)與管理漏洞(未落實休息制度)所衍生出的營運風險,完全轉嫁並歸咎於處於弱勢地位的基層勞工,藉由追訴勞工來掩飾或轉移自身對於此案的連帶責任,不僅手段與目的嚴重失衡,更帶有濃厚的「以刑逼民」或報復性意味。

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取自FB@司法院 zoomin
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取自FB@司法院

逆轉無罪判決重批超商雇主

林孟皇在逆轉無罪的判決書中,痛批「全家中永店雇主將國家嚴肅的司法資源作為私人企業管理的威嚇工具,實屬權利濫用的表現,應受負面的社會與法律評價」,並寫道「法官要落實真正的『至善與公平』,不能躲在法條背後進行冰冷、脫離現實的邏輯推演,應深刻體察被告連續支援日班與大夜班,達體力極限的真實處境;無視此一人性脆弱面而強行判決有罪,不僅使判決失去了應有的溫度,更淪為以極端法律製造極端不公的機械操作」。

判決書最後,林孟皇以粗黑字體強調:「還請執法人員謹記『法乃至善與公平之藝術』,勿讓冰冷的法條演繹,凌駕於對被告過勞處境的同理與實質正義之上。」

此案高院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文家倩、受命法官林孟皇。

國小老師轉行當法官 林孟皇愛寫作曾獲金鼎獎

58歲的林孟皇被外界稱為改革派、大砲型法官,他畢業於台灣省立花蓮師範專科學校(現國立東華大學),擔任8年國小老師期間,他下班後苦讀,插班考進台大法律系,擁有台大法學碩士學位,他是司法官訓練所第40期結業,擔任法官已25年,歷任台北地院民事庭、刑事庭、金融專庭法官,現為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

林孟皇曾任教育部中小學課綱研修委員、司改國職會議委員,他還勤於利用下班時間寫文章,是法界知名的專欄作家,出版過6本書,其中《羈押魚肉》榮獲行政院金鼎獎,是台灣第一個獲得金鼎獎的在職法官。

林孟皇被讚「人權法官」

全家女店員改判無罪案,引發各界討論,有法律學者與輿論肯定高院保障弱勢的立場,盛讚無罪判決「有溫度」且體現「司法良心」,認為這份判決不僅替底層勞工發聲,更留給台灣社會一個重要的功課:必須承認「便利不可能永遠廉價」,24小時經濟更不應該是靠一群過勞的人硬撐出來的,並指少許金額的事情,企業主應透過內部懲處或民事追償解決,動輒以國家刑事司法工具「告死員工」,確實屬於權利濫用,林孟皇因此被網友稱讚是「人權法官」。

有法官不認同無罪判決

不過,也有法官不認同此案改判無罪,法官內網「法官論壇」有10多篇匿名貼文紛紛質疑判決,一名法官直指,判決內寫了不少認知心理學與神經科學的論述,「真的能拿來判決裡用嗎」?並po出一篇Threads貼文,貼文者自稱是全家中永店離職員工,並稱自己是案發當天的晚班,而大夜班原本是葉男,但葉男請女友徐女代班,結果徐女遲到1小時才來接班,除了燕麥奶拿鐵沒有結帳,徐女因為覺得累,跑去辦公室睡覺,把需要冷藏的鮮食放在常溫外面整整2個小時,隔天有客人客訴微波食品有酸味,導致當天進貨的鮮食全部報廢,損失由老闆自行吸收,店長調閱監視器追查鮮食事件,意外發現燕麥奶拿鐵沒有結帳的事情。

貼文者還寫道,事發後幾天,他在中永店值班時,目睹徐女跑到店裡大吼大叫,在客人結帳時鬧場。

這名在論壇po文的法官點名林孟皇,指他批一審看監視畫面判斷,邏輯上屬跳躍的推論,「但我覺得,真的要打槍人家看監視器說故事,自己就應該從頭到尾把監視器通通看完,才有資格打槍」。這名法官並質疑林孟皇,如果在審理前看到這則貼文,「你還會覺得被告是個可憐的大夜班員工嗎?」

對此,《知新聞》詢問林孟皇對於各界正反評價有何感想,但他婉拒回應。

台灣高等法院外觀。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台灣高等法院外觀。資料照。丁牧群攝

林孟皇自認「異見者」 好友也曾被他批評

一名與林孟皇共事多年的法官告訴記者:「林孟皇的判決引發熱議不是第一次,他是『衝組』法官,常自稱『異見者』,可知他期許自己勇於在法律框架中,表達他認為正確觀點,不僅是法律正確,也包括他認為的人性正確、公義正確,重點是,他好像不怕得罪人,我自認跟他交情不錯,但有次我的判決被外界質疑,他也照樣批評我。」

曾重判趙建銘內線交易案 痛批「竊國者侯」

林孟皇20年前在台北地院任職時,曾獨任審理時任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的台開內線交易案,他依內線交易罪判趙建銘6年徒刑,依侵占公款罪判總統親家趙玉柱8年4月徒刑,趙家父子各併科罰金3000萬元,林孟皇還在判決書中痛批「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句話出自《莊子.胠篋(音同區竊)》,意指偷竊腰帶鉤的人受到處罰,甚而處死,可是竊國者反而封侯,一語道出不同社會階級犯罪,存有截然不同的社會後果。

另外,林孟皇曾審理高超過百件信用卡違約金案,指責財政部對於信用卡滯納高額利息未盡管制職責,將銀行請求的違約金均減至1元,他還審理過100元九層塔、25元奶茶竊盜案,多次在判決中指責檢察官濫訴。

重大刑案方面,蘇炳坤被控搶銀樓、蘇耀輝被控砍殺詹姓夫婦這2件平冤案件,林孟皇都參與再審,合議庭分別改判蘇炳坤、蘇耀輝無罪。

長照悲劇輕判老翁 籲總統特赦

2020年發生一件長照悲劇案,79歲陳姓老翁照顧腦性麻痺、長年臥床且無法言語的女兒長達50年,女兒嚴重牙痛卻因當時新冠疫情嚴重無法順利送醫,深夜痛得一直呻吟,老翁不忍心女兒一生都在受苦,情緒崩潰用棉被將女兒悶死,林孟皇與一審合議庭成員認為殺人雖是重罪,但老翁照顧女兒半世紀,絕非惡性重大之人,減刑輕判2年6月,並在判決書中籲請時任總統蔡英文特赦,民間團體、立委也紛紛發聲力挺,但陳姓老翁並沒有獲得特赦,在全案定讞後不久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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