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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托法》監管雲惹議!教保團體轟侵兒童隱私 石崇良:須經法定程序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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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本月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當中針對「監管雲」法制化內容,引起托育團體反彈,直言是侵害兒童隱私權及托育人員勞權;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回應,這是異地備援的概念,並非直接使用,且要透過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調閱,並非隨時可取閱的資料。

教保團體認為「監管雲」侵害兒童隱私。圖為陳抗現場道具,賴昀岫攝 zoomin
教保團體認為「監管雲」侵害兒童隱私。圖為陳抗現場道具,賴昀岫攝

教保團體提3大原則 應納入《兒托法》子法

多個教保團體今(26)聚集到立法院群賢樓外表達訴求,對於《兒托法》正式三讀通過表示肯定,認為此舉為托育政策建立法律基礎的重要一步;同時也對母法未能明確納入兒童隱私保障、家長同意權,以及影像調閱的比例原則,恐造成幼兒日常生活影像遭過度蒐集與不當使用,並削弱家長作為法定代理人的權利等情形表達遺憾,敬請總統暫緩公布實施。

聯合聲明指出,應避免全面即時監控,確保幼兒生活不受不當侵擾、影像上傳與調閱必須以家長書面同意為前提,且調閱者限於事業主管機關或司法人員,僅在具體事證或調查需要時方可調閱,並建立分級管制制度,確保有紀錄、有責任人,避免濫用。

 

教保團體在現場掛出「我們不是罪犯」布條。賴昀岫攝 zoomin
教保團體在現場掛出「我們不是罪犯」布條。賴昀岫攝

教保團體:呼籲總統暫停公布法案

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總會長蔣叔融直言,托嬰中心現場的影像,很多都是孩子在更換尿布或衣物時的裸露畫面,且托嬰中心的監視器議題,早在109年就有,如果真的是因為剴剴案,不應該只懲罰托嬰中心。

如果因為0到3歲小孩不會說話,就制定了《兒托法》想保障其安全,蔣叔融認為,這是是錯誤的概念,甚至會造成家長與機構之間的對立,更是教導孩子不信任,「難道以後孩子只要遇到什麼事情,全部都要用影像來舉證嗎?」

「我也不諱言,可能我們就會進行罷工行為」,蔣叔融強調,這完全沒有尊重托嬰中心,如果老師因為影像外洩一直覺得沒有安全感,照顧孩子時什麼都不敢碰,對孩子會是完全情感漠視,這對托育工作是非常危險的,更呼籲總統暫時停止公布,因為這當中有太多違反國際條約和憲法的地方。

 

蔣叔融(圖)認為,這樣不只會造成家長與機構之間的對立,更是教導孩子不信任。賴昀岫攝 zoomin
蔣叔融(圖)認為,這樣不只會造成家長與機構之間的對立,更是教導孩子不信任。賴昀岫攝

石崇良:監管雲是異地備援機制 非隨時可取閱的資料

針對教保團體的擔憂,石崇良上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兒托法》三讀通過後需要訂定子法,當中就包含「監管雲」相關內容,詳細作法仍待各界討論後於子法規定。不過,主管機關對監管雲的管理,主要是異地備援的概念,「並不是做直接使用」。

石崇良強調,監管雲最主要的目的是備存,一旦發生爭議事件或疑似的兒虐事件時,要作為調存的資料,如同行車記錄器或閉路電視,儲存的資料過一段時間就會被洗掉,當相關事件被揭露時,機構本身的監視系統,可能已經沒有留存這些紀錄,才會要求在做雲端備援。

石崇良重申,未來如果發生需要調閱影像的事件時,要透過一定的法定程序才會調閱,「它並不是隨時可以取閱的資料,所以不會有隱私洩漏的問題。」

 

石崇良強調,監管雲最主要的目的是備存,一旦發生爭議事件或疑似的兒虐事件時,要作為調存的資料,必非隨時可取閱的資料。圖為陳抗現場道具,賴昀岫攝 zoomin
石崇良強調,監管雲最主要的目的是備存,一旦發生爭議事件或疑似的兒虐事件時,要作為調存的資料,必非隨時可取閱的資料。圖為陳抗現場道具,賴昀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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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托法 # 監管雲 # 石崇良 # 托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