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救災錢!政院走捷徑「修正丹娜絲特別條例」追加200億 將設一站服務平台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流重創光復鄉,奪走18條人命,尚有6人失聯,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樺加沙風災暨花蓮光復堰塞湖潰決災後重建條例草案」,希望比照2009年莫拉克風災時期20天三讀通過立法,協助災民恢復家園。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政院將在最快時間內,提出《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修正,並以200億元為基礎追加特別預算,「這是最快、最有效率且最直接的方式。」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前天(9/30)指出,《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所編列的600億元預算,非常清楚是要幫助雲嘉南災民脫離困境,盡速恢復原有生活,這次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流所造成的災難,是另外的天災事件,據此,國民黨團另外提出「樺加沙風災暨花蓮光復堰塞湖潰決災後重建條例草案」,希望比照莫拉克風災,20天就完成立法程序。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早主持院會後記者會,包括政委陳金德、內政部長劉世芳、農業部長陳駿季、衛福部長石崇良、環境部長彭啓明、原民會主委曾智勇Ljaucu‧Zingrur、經濟部次長賴建信、交通部次長伍勝園等人出席。
李慧芝轉述,院長卓榮泰在院會中裁示,《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已經公告將花蓮全區劃定為災區,此特別條例適用對象,涵蓋丹娜絲颱風、七二八豪雨後所造成的各種狀況,堰塞湖的形成,正是在丹娜絲颱風之後所造成的,九二三堰塞湖大量溢流事件,也是在此豪大雨之後。
卓榮泰說,無論形成原因、造成事件的時間,用現有《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來適用,沒有任何疑義。行政院會用最快的速度,彙整所有受損重建補助的相關經費,「預計在最快的時間內,以200億元為基礎,提出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的修正,以及特別預算的追加」。
卓指出,同時,也會補足各項重建計畫的所需經費,不會因此排擠到原來丹娜絲災區在協助工作上的排擠效應,這是最快、最有效率且最直接的方式。他希望,特別條例的修正及特別預算追加,能獲朝野黨團支持,讓各項補助工作迅速展開。
陳金德表示,堰塞湖溢流災害相當嚴重,導致18位死亡,目前還有6位失蹤,7村莊1800戶房屋一樓遭受大量泥水淹沒,財損、房屋都受到很大傷害,目前強力救災、清潔家園,希望儘速協助受災區居民恢復正常生活。
陳說明,卓院長要求各部會從寬從速提供災民慰助金跟支持方案,政院下周二起將到光復鄉設置「一站式服務平台」,也會到各村、收容所、公所等接受民眾諮詢並受理申請,以儘速發放相關慰助金。
媒體詢問,原有特別預算針對堰塞湖處理編列1.2億元,現在追加200億元,合計201.2億元,取代提出特別條例,怎麼爭取在野立委支持?陳金德回應,原有丹娜絲颱特別條例,朝野協商附帶決議 要求納入堰塞湖監測、減災防災工程安置,同時編列1.2億元預算處理;這就表示,原來特別條例涵蓋堰塞湖相關工作,這次只要修正特別條例上限600億,再追加預算,就能執行堰塞湖事後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