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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修信用狀委外審查規定 估14家外銀分子行受惠

出版時間:2026/01/20 17:40
財經 金融保險
yuanchun 文章
金管會配圖。林林攝 zoomin
金管會配圖。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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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預告,修正銀行貿易金融業務的後勤處理作業委外辦法,其中包含信用狀的開發、審查、讓購、及進出口託收等後勤作業,而為確保風險控管,規定受委託機構以同一集團公司為限,預估有3外銀子行、11家在台外銀分行受惠。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研提「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3條與第13條的修正草案,明定貿易金融業務的信用狀審查等作業亦屬金融機構得委外辦理的範疇,以利金融機構利用作業委外提升貿易金融業務效率,草案預告期為60天。

張嘉魁指出,考量信用狀審查作業與信用狀開狀及讓購等同屬信用狀相關作業,且已有相關國際慣例及一致性作業流程,放寬金融機構貿易金融的後勤作業可以委外範圍,以利金融機構透過集中化管理信用狀相關作業之一致性及提升效率。


張嘉魁說明,本次修正是新增銀行的信用狀審查,鑑於多數國家像是日本、香港與新加坡都有開放,未來外銀就可將台灣的信用狀業務委外到總行或區域中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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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 # 外商銀行 # 信用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