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就就「致癌食用油成因、流向、稽查、資訊公開、風險評估、團體訴訟、求償機制,行政法律究責、未來具體改進措施及期程等事宜」等議題,邀請石崇良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
林月琴質詢時提到,這段時間委員會多次安排相關報告、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也於7月14日到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但近期藍白兩黨的政治攻防,「幾乎把地方政府從食安法裡面刪掉了」,台中市長盧秀燕甚至指控「中央不准地方查廠」,民眾黨則指控中央甩鍋地方。
石崇良:所有食安都是中央地方一起合作
「可是法律不是這樣寫的」,林月琴直言,《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明訂,直轄市主管機關就是直轄市政府,台中市府不是中央的協辦機關,不是受委託才有權查廠,「今天不是中央要不要把權力交給台中,而是台中根本依法有權,而且依法有責。」
林月琴近一步指出,依據公開資料,中央在6月30日接獲廠商通報後,7月1日就已經和地方共同查廠,為何地方說中央不准地方去?且依據《食安法》第41條,台中市要進入中聯查廠抽驗、調閱生產及出貨資料,需要食藥署逐案批准嗎?石崇良說,所有食安都是中央地方一起合作,《食安法》也明定中央地方可以進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
石崇良:從來沒有公文禁止台中依《食安法》行使職權
林月琴說,法條本就授權地方進廠查核、抽驗產品、調閱生產及出貨資料,必要時可以要求停工、停售跟封存,產品如確認封存,地方還可以命令回收、銷毀、公布相關資訊,「有沒有一份正式公文給,禁止台中依法行使41條權限?」石崇良回應:從來沒有。
林月琴接著提到,台北市長蔣萬安主張,中央要全面稽查上游生產源頭與供應業者,不能只仰賴業者自主通報,顯示兩個首長對法規各取所需,只看自己想看的,共同點就是不想依法論法討論地方責任。
王育敏:重大食安事件中央要擔起來
不過,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則點出,2014年《食安法》修法的一個重要精神,包含新增行政院食安會報,並由院長擔任召集人,且遇到重大食安風暴時要召開臨時會議,食安的議題必須要是跨部會、一條鞭的,要由有最高權力的人來統籌所有事情。
王育敏說,大家都說中央要有指揮機制,要再訂得更清楚也不反對,但其實《食安法》2-1條已賦予中央行政機關非常高的權限,「沒有寫,你們不能做嗎?」直言過去的重大食安事件,哪一次不是中央擔起來、食藥署擔起來,統一一條鞭,要求各縣市要怎麼做的。
王育敏:希望這次《食安法》修法不要在分中央地方
所有的食安議題不會是單一縣市的問題,王育敏強調,以這次油品事件為例,問題產品到下游去,本島、離島全部都中了,怎麼可能只有單一縣市擔得起?這就是為什麼要給食藥署這麼多預算、為什麼要設置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現在大家為了卸責,拼命去攻擊地方政府,我若是地方政府的食安人員,真的是心寒無比啊!」
行政院將於明天提出《食安法》修法版本,王育敏並表示,希望這題不要再分中央地方,地方就是遵照中央命令去做下架、稽查,更何況中央還有專案,涉及到重大的食安事件,一定是中央要扛起來,這個已經不需要再去爭辯的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