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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來台搭捷運狂偷信用卡!13人遭盜刷215萬 起訴求刑逾9年

港男周偉在捷運上偷皮夾,被監視器錄下身影。翻攝畫面 zoomin
港男周偉在捷運上偷皮夾,被監視器錄下身影。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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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香港男子周偉3度來台,在台北、高雄捷運列車先後竊取13名乘車民眾皮包、皮夾,將裡面的信用卡晶片資訊,提供詐騙集團複製成偽卡,上網盜刷共215萬元,其中一名被害人是媒體女主管,她今年3月搭乘北捷文湖線,出站發現皮包遺失,短短20分鐘內遭海外盜刷9萬元,包括現金合計損失11萬元。警方循線在桃園某旅館逮捕56歲的周偉,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竊盜、加重詐欺等罪起訴周男,審酌他不認罪道歉還狡辯,建請法院判處9年以上重刑。

本文大綱

港男加入犯罪集團當「竊卡手」

起訴指出,周偉(在押)於2025年12月加入竊盗及詐欺集團,擔任竊卡手,他利用捷運列車人潮眾多機會,竊取民眾信用卡,並將所竊信用卡晶片資訊透過NFC感應通訊系統,提供給集團成員以「TX-NFC」中繼攻擊系統,複製信用卡資訊到偽卡上,供集團成員在國外感應POS機刷卡。

3度來台行竊 捷運13乘客受害

周偉從去年12月到今年3月間,3度入境台灣,在台北捷運紅線、藍線列車及高雄捷運列車上,竊取民眾皮包等物,得手後隨即下車,一共偷到13名民眾的信用卡,集團成員複製成偽卡後,分別向越南、馬來西亞、香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沙烏地阿拉伯等地商店盜刷,成功完成交易215萬餘元,另有未成功部分為128萬餘元,多名被害人發覺遭竊,並接獲發卡銀行通知在國外發生盜刷,報警處理。

未認罪道歉還狡辯 起訴求刑9年以上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安兒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文山第一分局共同偵辦後,認定周偉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參與犯罪組織、《刑法》在公眾運輸車內加重竊盜、加重詐欺等罪,因他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不僅未對被害人表示歉意,甚至飾詞狡辯,因此起訴求刑9年以上。

搭乘捷運防扒竊注意事項

關於搭乘捷運如何避免遭到扒竊,台北市捷運警察隊提醒民眾:

1.上下捷運或搭乘電扶梯時,切勿爭先恐後,應注意自己所攜帶現金及貴重物品,提防竊賊乘機行竊。

2.切忌將金錢財物放在大衣袋、外衣袋、西裝袋、褲袋等容易遭扒竊地方。

3.天冷時如發現將西裝或外套故意掛在手上,或穿著寛大衣服的人走近身旁時,應加倍小心。

4.捷運列車到站時,三兩成群堵塞車門的人,要特別注意,以防遭扒竊。

5.在捷運月台及購票場所,勿將行李放在視線不及之地點。

6.購票時應預先備好零錢,切忌當場取出鈔票點數。

7.候車時要特別注意三兩成群未排隊、突然衝過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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