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再提覆議喊話藍白「記取教訓」 6原因《財劃法》修正窒礙難行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攸關中央、地方稅收分配及補助款事宜的財政大法《財劃法》,近一年立院已三度修正,執政黨批評越修越錯,逼中央違反舉債上限,而行政院送出的《財劃法》修正案則被藍白委封殺,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宣布就立院最近一次修正版提出覆議,希望立委們記取上次的錯誤,不要錯上加錯。他並回應在野質疑「院版沒有列出地方獲配金額」,稱只要接受院版的原則、公式,政院就會把試算結果、數字詳列出來。
行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目前冰封在立法院,因遭藍白委於程序委員會封殺、暫緩列案,未能審查,而立法院藍白挾人數優勢,去年首度三讀修正財劃法後,政院提出覆議失敗;今年11月,藍白再度二修、三修同步法律,政院經討論後決定就第三次修正提出覆議。
覆議皆被動提出
卓榮泰直言,今天已經是行政院在過去一年多以來「第八次提出覆議」,行政院的覆議是基於憲政機關賦予行政院的權力跟責任,每次提出覆議都是「被動」,只有在被動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覆議。
卓說,上次針對財劃法的覆議,在這裡很清楚表達,可惜立法院不重視,今天再次提出,再修改的財劃法當中很錯誤的內容條文,「上次的錯誤只是造成垂直不合理、水平分配不公平,離島少分了一些錢」,「但這一次的條文修正之後,造成的錯誤更大,會造成中央政府無法編列預算,或者是說違法編列預算,我們萬萬使不得,所以造成無法編列預算。」
往公務預算動刀 能刪減哪項?
卓榮泰質疑,大家說刪減公務預算、年度預算就能夠符合公債法,並劈頭問,國防預算、社會福利照顧、AI新十大建設、全國公路、鐵公路、捷運軌道建設計畫、公共建設、教育文化、新設立的運動部預算、未來四年一千億的治水預算、0到6歲、0到22歲所有生育養育教育計畫等,可以刪減嗎?如果刪減,就會產生排擠效應,放慢國家向前進步的速度。
所以,政府堅持不能依照這樣的財劃法修正,且行政院已經提出院版財劃法,可以讓國民的生活品質更均勻,讓垂直劃分更合理、水平分配更公平,也更強化地方自治的自主精神,加強中央地方的夥伴關係。
首回應:接受公式 就列出試算結果
卓解釋原因,院版不受一般型補助侷限在原來設定的金額,可以恢復計畫型補助,也可以在統籌分配稅款挪出更多的地方自主財源,讓地方政府計畫各該縣市的特色文化、在地政策需求。
除此,統籌稅款分配的計算指標,不止算人口,也計算人口結構、加重老人(權數);不止算土地面積,也納入土地管理成本、產值;不止算營業稅,也將相對的工業污染指標算進去。
卓榮泰感慨,在野黨立委有些有識之士,私底下肯定院版財劃法,但是黨的意思卻決定他們的行動,他深感遺憾。在野稱「未列出地方政府所配金額數字」是封殺院版財劃法的原因,卓首度回應,只要大家接受這樣的原則、認清這樣的公式,政院就可以把試算的結果、數字詳列出來;否則現在詳列任何一個數字,難免被懷疑數字怎麼拼湊,他再喊話,「接受這樣的公式,政院就可以把數字計算出來。」
窒礙難行之處 盼在野別錯上加錯
卓榮泰談到提出覆議的六項理由,第一、115年度總預算案歲出及舉債須再增列2646億元,加上原來的2992億元,幾乎達到5600億元以上,違反《公共債務法》流量上限規定15%;第二、規範一般性補助不得低於一定金額、計畫型補助不得低於一定比例、延續性計畫不得終止,侵害行政院預算權、政府財政健權及中央施政決策。
第三、規定中央「應」補助地方政府,無法調劑財政盈虛,這是過去所未見;第四、財力級次按照舊的財劃法分級,但分配卻按照新的財劃法計算,嚴重矛盾;第五、限縮中央減撥、扣抵補助款,對中央的監督造成重大障礙;以及第六、中央對地方財政的考核事項不足,考核規定「由行政院召開地方首長會議共定之」,這樣的情境會決定出什麼結果?
卓榮泰嚴斥,這是一部極端矛盾、不合理的財劃法,行政院礙於窒礙難行的考量、維護憲政秩序,因此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必須提出覆議。呈請總統核可後,將移請立法院,他深盼立委先進能夠記取上次錯誤的教訓,不要錯上加錯,請合理審慎這次覆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