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生遭拘提50萬交保!涉性侵偷拍稱你情我願 上銬移送北檢
【記者丁牧群、林志青/台北報導】前「反骨男孩」成員孫生才因在餐廳門口襲臀女子,被依性騷擾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又遭另名女子發文指控,遭孫生帶去旅館性侵,孫生在網路反擊稱雙方是你情我願,還稱自己握有影片,女子怒提告,台北地檢署昨指揮台北市刑大搜索拘提孫生到案,孫生於今天下午被警方依妨害性自主及妨害性隱私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晚間8時諭令孫生50萬元交保。

北檢(28)日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偵辦孫生涉嫌妨害性隱私等案件,搜索孫生、吳姓被告住居所等處,並拘提2人到案,於今(29)日下午1時30分解送至北檢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孫生涉犯妨害性隱私、妨害性自主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諭令5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另吳姓被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諭令5萬元具保。
據了解,孫生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今天下午被警方移送複訊時,對於記者詢問「有偷拍嗎」?強調證據都交給警方了。
性騷A女載B女到旅館性侵
孫生去年7月間,和2名女性友人到餐廳用餐,其中A女到餐廳外抽菸時,遭孫生拍打臀部,還說出輕佻話語,A女事後怒提告,孫生因此被依違反性騷擾罪判處5月徒刑。
判決出爐後,孫生在網路發文指,「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原來這句話是真的」,引發譁然,隨後B女不滿,指控孫生性騷A女當天她也在場,她於用餐後遭孫生帶到旅館性侵,自己因力氣太小,無法反抗。
但孫生反駁,雙方是你情我願,還稱有影片為證,甚至和其他網友說,「可以隨時跟我要影片」。女子怒提告,檢警昨搜索孫生住處,並拘提他到案。
被性侵怎麼辦?
台北市警局指出,遭受性侵害時,可向下列單位求助:
1、醫療院所:各地醫院、診所會把您當作急診,驗傷分類第一級病人,優先處理。
2、社政單位:可洽當地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或撥打全國保護專線:113。
3、警政單位:緊急報案專線:110。
若不幸受到性侵害,請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單位會採取下列措施及流程來保護:
1、警政署已實施「單一窗口」報案制度,任何單位都可受理報案;受傷害後應儘快報案,以利警方爭取採(蒐)集物證,將歹徒繩之以法。
2、警察(分)局會指派受過性侵害案件專業訓練的警察人員協助,並徵求同意後,由員警陪同至醫院詳細檢查、驗傷並採(蒐)集相關證物。
3、當處理人員會在適當處所採取隔離措施,確保隱私。
4、被害者可以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等親內旁系血親(例如:兄弟姊妹、伯父、叔叔、姑姑、阿姨、舅舅、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等)、家長、家屬或性侵害防治中心指派之社工人員陪同在場及陳述意見。
5、經評估進入被害人減少重覆陳述作業流程者,在詢問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影,以保全證據。
6、如果被害者需要接受心理治療、輔導、安置、法律扶助或緊急診療時,可以向各縣市政府設立的「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協助,警察機關可以幫您聯絡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