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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修正!廠商需定期申報庫存防缺藥 違者最高罰30萬

藥事法修正!廠商需定期申報庫存防缺藥 違者最高罰30萬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藥事法》和《藥害救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提升國內藥品供應穩定及韌性。食藥署說明,現行藥商需在「發生缺藥問題前6個月」通報,但時間上難以掌控,未來要求持有必要藥品許可證之藥商應「定期」申報藥品之製造、輸入及供應情形,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食鹽水缺貨示警!政院擬放寬藥品「專案進口」品項 業者需繳徵收金

食鹽水缺貨示警!政院擬放寬藥品「專案進口」品項 業者需繳徵收金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國內輸液大廠永豐化學因違反《藥事法》,去年5月遭衛福部食藥署勒令停業,導致全台生理食鹽水缺貨,中央後啟動專案進口救急,但遭質疑於法無據。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今說明擬修正《藥事法》、《藥害救濟法》,讓專案核准進口的藥品品項有彈性,不限於「必要藥品」,並且放寬「合法藥物」定義,除有藥證、許可證之外,納入專案核准輸入、製造藥物,萬一有生命威脅情事,均可得到藥害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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