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事故頻傳、她建議自費診所需配藥師 衛福部揭有無關鍵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近期多起發生在醫美診所的醫療事故,基層藥師指出,目前部分自費診所並未依法聘任藥師,甚至由非藥事人員執行調劑與交付等情形,呼籲應接受與健保規範相同的監督規範。衛福部表示,診所是否需要配置藥師,是根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關鍵在於診所有無提供調劑服務;至於管制藥品的處方,僅限醫師、牙醫師、藥師可執行。

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說,自費醫療機構雖不受健保體系規範,但卻同樣執行侵入性療程、使用管制藥物及高風險藥品,其醫療行為理應比照健保特約醫療機構,接受同等標準的藥事規範與監督。
沈采穎進一步指出,目前部分自費診所並未依法聘任藥師,藥品甚至由非藥事人員執行調劑與交付,或出現未落實處方箋制度、管制藥品紀錄缺失等情形。若診所未設藥師,應開立處方箋讓患者至合法藥局調劑,由藥師把關用藥流程,並提供諮詢與衛教,這是保護民眾最基本的安全措施。

基層藥師協會提5大建議
為了避免類似悲劇一再重演,基層藥師協會提出強制自費診所設置藥師、明訂管制藥品申報與紀錄義務、推動處方箋釋出與合法藥局調劑、設立違規公告平台和等5大建議。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診所是否需要配置藥師,並非取決於「自費」或「健保」,而是根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法規,如果診所有設置調劑設施提供藥品調劑服務,依法就必須聘請藥師。
近期接連傳出醫美整形手術後死亡案例,衛福部長石崇良宣布將修訂《特管辦法》,一大重點是揭露違規醫師資訊。劉玉菁表示,受處分或違規者可能會透過改名的方式逃避,新制上路後,如果要改名,理論上要先到戶政事務所改名、到衛福部申請醫師證書姓名變更,之後才能到衛生局變更,「如果有照這樣流程走,我們會知道他有來更名」,在資訊揭露的部分,就會做連結、備註說明。

針對管制藥品管理措施,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會進行非常嚴格的規範,分為一至四級,其中第一至三級成癮性與危害性較高,只有醫師和牙醫師可以開立,且必須開立用「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可處方的則為醫師、牙醫師和藥師。
王德原表示,任何機構要輸入、輸出、購買、製造、使用,以及醫師要開立處方,都必須先申請「管制藥品許可證」,使用機構每日需登記藥品的使用、收支、結存甚至損毀狀況,並定期向食藥署申報,食藥署會依據申報資料,每年與衛生局進行查核,違者依法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