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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飆速插喉女友!國訓中心教練家暴黑歷史曝光 二審加重判囚續押

社會 法庭
2025/09/30 14:49
丁牧群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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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直排輪教練黃明嵩從2019年起,先後遭5名女子聲請家暴保護令,但黃男5度違反保護令,甚至跟蹤騷擾前妻親人,法院多次將他判刑但都可易科罰金,2022年間,黃男劈腿劉女、李女,2女發現後都要甩掉他,黃男找劉女解釋,2人在車上起爭執,黃男抓狂在高速公路疾速行駛怒嗆「我把妳掐死」等語,還以手指插進她喉嚨,害她直咳血,一審今年3月依傷害罪判黃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上訴後,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認為黃男有反覆實行傷害、強制、恐嚇之虞,8月7日裁定羈押,本月17日開庭時,黃男當庭向劉女道歉求輕判,但高院認為他是家暴慣犯,不宜輕縱,今依傷害罪加碼改判1年6月徒刑,並駁回他的交保聲請。

國訓中心教練黃明嵩(左,資料照。丁牧群攝)對前女友劉若苗(右,劉若苗提供)施暴,高院判刑1年6月。 zoomin
國訓中心教練黃明嵩(左,資料照。丁牧群攝)對前女友劉若苗(右,劉若苗提供)施暴,高院判刑1年6月。

高院:難認有殺人犯意

高院判決指出,黃明嵩坦承涉犯剝奪行動自由與傷害犯行,檢察官雖上訴主張應以殺人未遂罪、而非傷害罪論處,但2人衝突起因是黃明嵩不願多談介入雙方感情的第三者李女,並因一時氣憤對劉女施暴,難以認定黃男僅因感情糾紛,就想殺害劉女。

另外,從衝突過程來看,高院認為黃明嵩當時因劉女將腳伸出車窗外,並大聲尖叫,為阻止她的行為,才將手指插入劉女喉嚨,目的是制止劉女尖叫,而未使用任何兇器,若黃男有意致劉女於死,不可能僅僅將手指插入劉女喉嚨,且黃男於劉女停止尖叫後,就將手指抽出,並未繼續攻擊,因此不構成殺人未遂罪,應以傷害罪論處。

劉若苗呼籲政府及社會正視家暴嚴重性。取自FB@劉若苗 zoomin
劉若苗呼籲政府及社會正視家暴嚴重性。取自FB@劉若苗

控制慾強、暴力傾向輔導無效

高院調查黃明嵩前科,他先前曾因侵入前女友楊女住宅、對前妻葉女的親友跟蹤騷擾等犯行,多次經法院核發保護令及判處罪刑確定,不僅彰顯他在親密關係中控制慾強、情緒極端、缺乏同理心,而且有暴力傾向,法院先前多次命他接受認知輔導教育,均未能產生作用。

量刑部分,傷害罪的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高院認為被害人劉女具有街頭藝人身分,展演項目為「音樂:歌唱」,黃明嵩以手指插入劉女喉嚨,勢必影響她的歌唱事業,且黃男行為兇殘,使劉女極度恐懼,罹患身心疾病,顯見他控制慾強、情緒極端,有特殊類型犯罪的慣行,另外,黃明嵩至今未與劉女達成和解或賠償,劉女日前出庭說:「黃男迄今仍認為這只是感情問題,可見根本沒有認知到自己的錯誤。」、「依照黃男已往的紀錄,他從沒有被制裁過,所以他的手法才會愈來愈殘暴,希望他可以正視自己的情緒問題,請從重量刑。」高院審酌後,今依傷害罪加重改判黃男1年6月徒刑。可上訴。

有反覆家暴之虞 不准交保

此外,目前被羈押的黃明嵩日前聲請具保停押,但高院審酌他不僅有反覆實行家暴、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及違反保護令之虞,而且他難以控制自己情緒,隨時可能對家庭成員犯罪,不適合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電子監控等替代性處分停止羈押,因此今駁回交保聲請。

黃男辯稱不是故意插喉嚨

本案日前開庭時,黃男辯稱案發時與劉女在車上爭執,劉女要跳車還亂叫,他怕劉女發生危險並伸手擋住劉女嘴巴,不是故意插喉嚨,也沒有殺人犯意,案發後願意賠償劉女20萬元求和解,但劉女要300萬元,這金額超出他能力。

合議庭在法庭內放置L型屏風,安排劉女參與庭訊,她說:「黃男如果是怕我跳車,正常人不會用手插進喉嚨,甚至我快窒息,他手還不拿出來,他至今認為是感情問題,可見根本沒認知自己的錯誤,在我之前他有很多家暴案例,又發生我的事,我認為他不承認自己的錯。」

劉若苗(左,劉若苗提供)揭發國訓中心教練黃明嵩(右,翻攝極限團隊網站)家暴惡行。 zoomin
劉若苗(左,劉若苗提供)揭發國訓中心教練黃明嵩(右,翻攝極限團隊網站)家暴惡行。

法醫石台平鑑定黃男「有意取人性命」

劉女的律師邱顯智表示,黃男手插喉嚨造成劉女窒息、昏厥,直到咳出血來才能呼吸,先前一審審理時,石台平法醫曾出具鑑定報告,認定黃男手插喉嚨造成劉女口腔內的軟顎、懸雍垂挫瘀傷,是有意取人性命的罕見惡行,石法醫願意到高院作證。

另外,邱顯智指出,劉女原本是歌唱方面的街頭藝人,案發3年來,劉女重度憂鬱,持續看精神科,除了心理受到終生傷害,也無法繼續發展歌唱事業。

劉女請法官從重量刑

審判長廖建瑜表示,黃明嵩有家暴、跟蹤騷擾、過失傷害、妨害自由、侵入住宅、違反保護令等多項前科,請檢辯雙方針對本案量刑表示意見,並先徵詢劉女意見,劉女說:「黃男從來沒有被制裁過,所以手法才會越來越殘暴,我希望法官繼續羈押他,從重量刑。」

黃明嵩則說,他先前雖多次違反保護令,但都沒有施加肢體傷害,對於劉女,他承認當時因為劈腿讓劉女很生氣,對此他很抱歉。

但黃男接著說,案發時,劉女的工作是幼兒園助教,還沒成為街頭藝人,意指劉女當時還沒發展歌唱事業。

家暴慣犯黃明嵩日前被提解到高院出庭。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家暴慣犯黃明嵩日前被提解到高院出庭。資料照。丁牧群攝

黃男求輕判自稱真心悔改

對於量刑,黃男強調自己被羈押期間,已經決心「放下」並真心悔改,之前各案易科罰金部分也已繳清,請法官考量他先前擔任直排輪教練月薪4、5萬元,會自掏腰包資助貧困學生,從輕量刑。但高院今加重依傷害罪將他判囚1年6月徒刑。可上訴。

 

劉若苗呼籲政府及社會正視家暴嚴重性。取自FB@劉若苗 zoomin
劉若苗呼籲政府及社會正視家暴嚴重性。取自FB@劉若苗
直排輪國手黃明嵩(右,取自網站@極限團隊)曾任國訓中心教練。 zoomin
直排輪國手黃明嵩(右,取自網站@極限團隊)曾任國訓中心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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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排輪教練黃明嵩。取自YT@極限小子直排輪 zoomin
直排輪教練黃明嵩。取自YT@極限小子直排輪

另違反保護令、跟騷多人 

至於黃明嵩的其他犯行,他2024年9月13日違反保護令,騷擾、跟蹤前妻,同年12月1日又到前妻住處樓下守候,甚至侵入前妻住處,台北地院今年7月依違反保護令2罪,各判黃男罰金4萬元、3萬元。可上訴。

黃明嵩另因跟騷前妻與其他女子,被依違反保護令2罪各判拘役35日、20日得易科罰金,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遭黃明嵩騷擾的不只是前妻、女友,他與前妻離婚前分居,為了查出前妻住處,黃男跟蹤她母親、姨丈,台北地院2024年12月依跟蹤騷擾罪,判黃男罰金7萬元定讞。

家暴慣犯黃明嵩日前被提解到高院出庭。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家暴慣犯黃明嵩日前被提解到高院出庭。資料照。丁牧群攝

國訓中心回應

針對黃明嵩擔任過國家培訓隊教練一事,國訓中心日前指出,黃姓教練自2021年9月1日經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選派至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擔任當屆賽會培訓隊教練一職。國訓中心前於2023年5月收到投訴,指控當時擔任國家培訓隊教練黃姓教練家暴, 由於內容已涉及運動員及國家培訓隊形象、影響社會觀感 ,國訓中心有責進一步了解,因此促請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啟動調查,並於2023年6月21日該協會來函撤銷選派黃姓教練擔任當屆賽會教練一職。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日前也回應,黃明嵩自2023年從國家培訓隊退訓後,至今都還是「停權」狀態,針對黃明嵩一事,將召開紀律委員會,商討是否註銷黃明嵩的教練資格。

遭家暴該怎麼辦

衛生福利部指出,家庭成員間發生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就是家庭暴力。在家庭暴力發生的當下,首要保護自己的安全,避免身體的重要部位受到傷害,並儘快撥打110報警,由警察介入制止暴力,蒐集犯罪證據,並協助護送被害人就醫

若家庭暴力已經持續存在一段時間,建議立即尋求協助,因為家庭暴力經常重複發生,且施暴頻率與暴力行為嚴重程度也會隨著時間加劇。及早尋求幫助,將有機會制止暴力傷害,可以隨時撥打24小時保護專線「113」諮詢與通報,或者逕洽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防治中心皆配置社工人員協助被害人,提供庇護安置、法律協助、醫療補助、經濟扶助、心理諮商輔導或就業輔導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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