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設有重大違規檢舉獎勵
現行《菸防法》已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規畫將持有電子煙等類菸品納入行政罰,並於修正條文施行後提供1個月緩衝期,緩衝期內持有行為經查獲者不處罰鍰,但相關物品仍予沒入。緩衝期過後仍持,依草案規劃將依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相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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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靜芬今天上午出席「2026銀領新食尚銀養創新料理競賽」頒獎典禮暨記者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菸防法》母法設有檢舉獎勵,主要針對製造、輸入等重大違規情節,目的是希望能破壞地下工廠與重大違規事件,相關後續獎勵制度會訂定在子法中,需進一步開會討論後再公告,目前時程還不確定,現階段在立法院審議中的草案,但已有加入獎勵內容;至於針對個人檢舉部分,目前母法並未列有相關制度。
媒體詢問,電子煙回收桶目前收到的成效為何?沈靜芬指出,有些縣市陸續觀察到民眾主動投遞的現象,由於整個桶子設計是只進不出,讓更多民眾自主投遞,且採免責、匿名機制,還是以鼓勵為主,不強迫縣市定期開啟清點,也不希望造成縣市競爭,有觀察到各縣市陸續推廣,呼籲民眾手上如果持有相關違規物品,可以前往自主投遞。
針對董氏基金會檢舉日本動畫「尼古喵喵」,當中頻繁出現吸菸畫面,甚至有特定菸商品牌的相關爭議,沈靜芬說,相關團體上周討論溝通,共識都是希望尊重創作自由,同時不違背法規,主要都是希望能夠避免兒少過度接觸這些吸菸行為或廣告宣傳,甚至特定菸品品牌直接出現在影視作品,一定會有一定的紅線,目前只是抓基準,會進一步與相關業者、專家學者討論取得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