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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上班|工資、補休怎麼算? 新北勞工局這樣說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今天是端午節國定假日,大部分勞工依規定休假,但有勞工因工作性質不同必須上班。針對端午當天上班工資計算及擇日如何補休。新北市勞工局表示,法定休假日雇主除應依法給予勞工休假,並加倍給予工資外;如勞工適逢休息日或例假者,理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

端午節適逢例假 雇主應於前一日補休
新北市勞工局說明,今年端午節5月31日是周六,適逢休息日,按相關規定,業者若與月薪制勞工約定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計假,雇主應於端午節前一日5月30日(星期五)實施補假。

端午當天工作超過8小時應加成計算工資
若業者需勞工在補假日工作,當日勞工工時雖未超過8小時工作時數,仍應加給1日工資,若超過8小時工作時數,則另按勞基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算加班費。

勞工未補休 可處雇主100萬以下罰鍰
勞工局強調,雇主與勞工約定採排休或擇日補假者,應與勞工明確約定休(補)假日期,避免衍生勞資爭議。若事業單位有違反上述規定,可依法罰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