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特教生以「外加名額」安置 班級人數不減反增!教團籲檢討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在融合教育趨勢下,班級中有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特生)已屬常態,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25)日表示,法規訂有安置特生班級,可減少班級人數的規定,但現行高中招生制度是讓特生以「外加名額」進入班級,兩項規範矛盾,導致安置特生的班級無法減少班級人數,呼籲應該檢討制度缺失。
全教總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教育部長期致力於推展融合教育,學校班級當中有特相當常見,根據教育部統計,特生的鑑出率與安置人數逐年提升,112學年度高中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共23834人,其中21142人安置在普通學校,也就是近9成的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一般高中。
全教總說明,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辦法》規定,普通班每安置1名身心障礙學生,得減少1至3名學生,然而,依據《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特生卻是採「外加名額」方式安置。
全教總直言,法規本意是「減法」,也就是每班原則34人再減特生人數,行政操作上卻變成「加法」,是每班34人加上特生外加名額,在核定招生名額未預留彈性的僵化機制下,學校無法落實減生,導致班級人數不但沒有依法減少,反而因為外加特生,而突破班級人數上限。
全教總表示,在學生組成愈加多元、需求愈加複雜的情況下,現行公立高中一班34人的規模早已超過合理負荷,當特生以「外加」方式進入班級,受限於招生員額未事先調整,造成編班時無法依法減少班級學生人數,教師被迫在學生數超額的班級中,同時兼顧班級經營、個別化支持、輔導需求與行政配合,這種班級中有特殊生,班級學生數卻「不減反增」的不合理現象,讓教師疲於奔命,不僅特殊生得不到適性支持,一般生的權益也會遭到排擠。
全教總認為,教育部不應坐視特生外加名額制度,以及安置特生班級可酌減人數,這兩項規範相互衝突,教育部應於招生規劃階段,即考量特教安置需求,於招生總額內,預留安置特生的員額。
全教總喊話,融合教育不能靠教師燃燒自己,或強迫學生承擔制度缺陷,要求教育部立即解決「外加名額」與「減生規定」的法規衝突,建立可操作的配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