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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精選|社工陳尚潔因剴剴之死判2年!律師揭判決意義 「保證人地位」引熱議

兒盟社工陳尚潔(右,資料照)出庭時,剴剴戰士在法院外以標語及道具抗議(左,資料照)。 zoomin
兒盟社工陳尚潔(右,資料照)出庭時,剴剴戰士在法院外以標語及道具抗議(左,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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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1歲男童剴剴2023年由兒福聯盟媒合出養、委託保母全天照顧,卻遭保母劉彩萱和妹妹劉若琳聯手凌虐114天慘死,高等法院依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等罪,將惡保母姊妹各判無期徒刑、18年徒刑,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兒盟社工陳尚潔曾於訪視時發現剴剴額頭大片瘀傷,卻未積極探究真相也沒通報,台北地院認定她身為收出養社工,以個案而言,對剴剴具有「保證人地位」且負監督保母責任,卻「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說詞」、「消極不作為」,本月16日依過失致死罪將陳女判刑2年。

判決一出,社工是否應負「保證人地位」責任引發熱議,律師林育杉指出,判決重要意義是提醒兒少保護工作者,「發現兒虐警訊卻不作為,可能負刑責」。不過,一名不具名律師不認同社工因保證人地位要負刑責,向《知新聞》舉例「常見法院裁定讓重大金融案被告交保、解除限制出境,並『責付』給委任律師,如果被告瞞著律師跑掉了,難道『具有保證人地位』的律師要負擔刑責」?

陳尚潔判2年 法界:是否太輕有討論空間

針對陳尚潔判決結果,律師林育杉分析指出,由於法院認定陳尚潔過失致死,不是「故意」犯罪,而過失致死罪的法定刑是5年以下,本案判2年,對家屬與社會大眾而言,情感上無法接受,非常可以理解,但在法律實務上,是否「太輕」有討論空間。不過,林育杉強調:「更值得重視的是,判決明白提醒兒少保護第一線工作者,發現兒虐警訊卻沒有作為,是可能負刑責的。」

剴剴慘死全身42處虐傷

2022年2月出生的剴剴因父親遭通緝、母親失聯,外婆無力照顧,於2023年轉介兒福聯盟媒合出養。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陳尚潔是兒福聯盟的收、出養社工,安排剴剴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但劉女卻於2023年9月1日至12月24日,以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非人道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導致剴剴於該年12月24日凌晨死亡,全身至少42處遭受暴力、蓄意反覆虐待的傷勢。

剴剴戰士在法院前拿著剴剴照片,為他討公道。資料照。葉志明攝 zoomin
剴剴戰士在法院前拿著剴剴照片,為他討公道。資料照。葉志明攝

陳尚潔拒認罪 啜泣喊話剴剴

本案日前辯論時,陳尚潔當庭啜泣喊話已在天堂的剴剴:「你被傷害,社工阿姨都不知道。」自認社工工作與醫護、消防人員一樣,承擔生命,如同「神的工作」,並透過律師主張自己不是「主責社工」,整件悲劇是制度性缺失,不應找她當代罪羔羊。

法官:陳尚潔有義務防止剴剴死亡

但法官認定,兒福聯盟並非單純媒介托育家庭,而是應該嚴格篩選、審查合作保母的「特殊職務法人機構」,對於劉彩萱照顧剴剴,有實質監督權限,陳尚潔身為負責剴剴收出養的社工,且是托育期間能親自進入保母住處、檢視剴剴狀況的最重要陪伴者,且剴剴外婆,兒盟內部及外部單位對於剴剴的狀況,都須仰賴陳尚潔聯繫和回報,陳尚潔當然有監督保母、追蹤剴剴身心發展狀況,防止死亡的義務。

盲目聽信保母說詞 導致凌虐變本加厲

此外,案發期間,陳尚潔的業務量並未過重,應可落實訪視、查核,但她曾經3度訪視剴剴,已知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出現新舊瘀傷,卻無積極作為,盲目偏信劉彩萱說剴剴自撞自摔等荒謬卸責之詞,甚至放任劉女一再以「停電」、「小孩發燒」等藉口拖延訪視,使劉女在欠缺有效監督下,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最終使未滿2歲無求救能力的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處境,更因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患有憂鬱症,長期營養不良慘死。

兒盟社工陳尚潔(中)到法院出庭。資料照。陳卓邦攝 zoomin
兒盟社工陳尚潔(中)到法院出庭。資料照。陳卓邦攝

陳尚潔「消極不作為」害命

另外,剴剴頻繁發燒、有過敏及受傷情況,陳尚潔未督促劉彩萱帶他就醫,也沒問傷勢否有藥物治療,針對剴剴的異常,陳女多半僅口頭詢問保母,聲稱再了解評估,但實際上卻無任何有效作為。

法官認為陳尚潔與剴剴長期及多次密集接觸,應知他被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後,身心狀況、外表判若兩人,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並符合「台灣兒少保護社區亮點強化方案兒少虐待臨床表徵12點提醒」多項指標,陳女應查核劉彩萱是否妥善照顧剴剴,且應更積極追蹤,例如增加訪視頻率、落實「不預約訪視」、使劉彩萱詳實記錄剴剴生活成長情況以供核實等,並向前任周姓保母查證、比對剴剴出生以來的體檢報告及過往訪視記錄等資料,釐清傷勢的真正成因,但陳尚潔卻捨此而不為,偏信劉彩萱毫無合理根據的說詞。

法官指出,若陳尚潔積極查核劉彩萱,並追蹤、確認剴剴身心健康情況進行適當處置,或通報相關單位介入救援,有極大可能避免剴剴死亡,因此認定陳尚潔「消極不作為」,與剴剴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

保母劉彩萱(左)、妹妹劉若琳(右)被控虐死剴剴。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保母劉彩萱(左)、妹妹劉若琳(右)被控虐死剴剴。資料照。丁牧群攝

具「保證人地位」卻推諉卸責

陳尚潔雖辯稱自己不是「主責社工」,但法官認為,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因此探討陳尚潔是否為「主責社工」並無實益,重點在於陳尚潔對於剴剴實質上負有「追蹤托育照顧狀況」的保護義務及保證人地位,審酌陳女推諉卸責,也無賠償剴剴家屬之意,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可上訴。

法官:並非「社工群體」都具保證人地位 視個案而定

法官特地在判決中指出,陳尚潔具有保證人地位,是基於個案事實判斷,並非指所有社工,陳尚潔因於本案具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所以應負保證人責任,不是泛指基層克盡職守的「社工群體」。

律師不認同社工應負保證人地位

不過,一名不具名的律師對於本案「收出養社工具有保證人地位」的見解,提出質疑,他舉例說:「常見法院裁定讓重大金融案被告交保、解除限制出境,『責付』給委任律師,如果被告瞞著律師跑掉了,難道『具有保證人地位』的委任律師要負擔刑責?」

這名律師認為,以剴剴案來說,「孩子不是陳尚潔打的、人不是她殺的,是否有必要把她抓去關?她有疏失,以行政處分、吊銷社工執照或負擔賠償責任,比較符合比例原則」。這名律師擔心說:「如果以後社福機構、社工都不願意承接收、出養、安置任務,難道由法官來安排安置?如果被安置者出了事,把『具有保證人地位』的法官抓去關?」

什麼是「保證人地位」?

至於在法律上,什麼是「保證人地位」?律師林育杉指出:「用白話講,假設路邊有件可能造成傷害的事正在發生,一般路人經過當作沒看見,未必會成立犯罪,但對『法律上或職務上』有責任去防止危險發生、負有保護、通報及介入義務的人,如果明明看見明顯警訊,卻沒有做該做的事,法律上就可能把這種『不作為』,視同造成結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林育杉舉例,父母對年幼子女有保護照顧義務,如果看見孩子在玩火卻完全放任不管,導致孩子被燒傷,法律上不只認為父母「沒幫忙」,而是視為要對孩子燒傷負責;另外,駕駛人撞傷人之後,不可以直接離開,因為法律要求他立即採取救護措施,這也是典型「保證人地位」的例子。

司法院指出,《刑法》規定具有「保證人地位」之人,對結果的發生,有法律上的防止義務,若沒有防止,就會構成犯罪,簡單來說就是具有義務,保護他人不要受到侵害。

保證人地位通常來自於:

(一)基於法令規定,如:汽車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有救護或為其他必要措施的義務。

(二)基於自願承擔保護義務,如:救生員、保母。

(三)基於密切的生活關係,如:父母、子女、配偶,或類似婚姻關係的同居人。

(四)基於危險共同體,如共同挑戰百岳的隊員。

(五)基於危險源的監控義務,如:製造無人車的人、負責檢查場所安全的人。

(六)基於危險前行為,製造危險的人有防止結果發生的義務,如:在草地上施放煙火,造成火災的人。

被控偽造工作記錄判無罪

此外,檢察官指控陳尚潔為掩飾過失致死犯行,製作不實的工作處遇記錄,涉犯偽造文書罪,例如2023年10月6日她記載「已」和剴剴外婆分享剴剴近況,實際上沒有、佯稱「護理師」告知剴剴疑似溢奶,實際上應為醫師告知。不過,法官認為這些是陳女筆誤或記憶有誤,判決無罪。可上訴。

剴剴戰士、郁方批輕判 籲勿捐款兒盟

對於陳尚潔一審判刑2年,16日與剴剴戰士一起聽判的藝人郁方受訪說:「判決再加深我們的憂鬱症,不管判幾年,對我們來講就是輕判。」並呼籲社會大眾,在兒福聯盟真誠道歉、改進前,不要再捐款給兒盟。剴剴戰士張小姐也憤慨說,絕對幫剴剴討公道到底,「不要以為判個2年就可以消退我們的意志」她喊話兒盟:「天理昭彰報應不爽,你們都會有現世報的!」

 

藝人郁方(中)、公關界女強人岳啟儒(左)到法院聽陳尚潔案判決。資料照。葉志明攝 zoomin
藝人郁方(中)、公關界女強人岳啟儒(左)到法院聽陳尚潔案判決。資料照。葉志明攝

兒福聯盟向剴剴道歉 遺憾由第一線社工負責

兒福聯盟16日發聲明稱「剴剴,對不起」,表示虛心接受外界所有批評和檢討,並強調「一個孩子在我們的服務過程中離開,是所有同仁心中最深、最無法抹平的遺憾與傷痛」,並指對於判決結果,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社工協會質疑「保證人地位」

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也發聲明,指出本案使台灣首次面臨社工在法律上「保證人地位」與相應責任的深度討論,當制度賦予社工守護生命的高度責任時,必須對等提供足夠的資源、權限與系統支持,若將系統失靈完全由第一線社工承擔刑責,不僅使專業陷入不可承受之重,也遺漏了真正需要修補的體系漏洞。

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至於陳尚潔是否會上訴,《知新聞》尚未取得相關資訊。

 

剴剴戰士在法院前抗議社工陳尚潔。資料照。葉志明攝 zoomin
剴剴戰士在法院前抗議社工陳尚潔。資料照。葉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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