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牌照淪黑市交易!台中1張售35萬 交通部修法祭重罰整頓靠行亂象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民眾若要以計程車為業,就必須「靠行」入門,累計資歷外加無違規等情形,才可獨立出來成立「個人」車行,不過,近日來卻傳出,無價的計程車牌照,竟有台中地區車行出售30萬至35萬元不等給駕駛,交通部除了發函要求地方定期公布車行空車額外,也須協助媒合有需求的駕駛,另外,將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地方需有審議機制,並檢討不當收費、靠行費透明化等,希望上半年法規通過上路,修法後禁止車行巧立名目收費,違者可開罰9,000元至9萬元,甚至廢止營業執照。
計程車的主管機關,直轄市就是六都自己管,其他縣市則為公路局,目前計程車數量高達9成在直轄市。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廸琦今說明,計程車牌照是無價的,但因為都被車行掌握在手中,便成有價轉讓,又以台中地區最嚴重,一張高達30萬至35萬元,去查各地區費用不同,有些地方牌比較多,像是雙北一張也需要1萬至4萬元。
主要就是計程車相關規則,在87年修改《公路法》,需考慮區域人口密度與道路承受能力,去增減牌照數量,但地方政府都沒有定期檢討,像是87年牌照量近11萬,現在掛牌9.3萬,空車額不到6000(雙北約佔一半),若加上空牌目前牌照量約近10萬,而空車的原因包含早期找不到人開車、資訊不對等,還有市場考量避免僧多粥少狀況。
會造成牌照一張賣35萬元就是因為政府沒有定期檢討,又有汰舊換新空窗期,變成有價的私行為轉讓,凸顯2個問題,1.資訊不對等,駕駛想入市場根本不知道哪里有牌,被收30萬也認了,2.應該定期檢討有牌照的空車,交通部3月24日發文主管機關,應該要有媒合機制,資訊公開揭露,不要讓少數車行把持。
胡廸琦說,過去不願意發牌照,可能因計程車勢力團體有不同的聲音,會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希望不當收費,權利金、掛牌費等各式各樣的名目,或指定貸款公司、車款等,要明確禁止,雖然這不該政府介入,但就是有人被剝削。
現在地方政府沒有在發新車牌,自87年修法後就沒有再發,都是舊車牌握在手上,就必須找這些車行,但汰舊換新的審核規則就是3年到期可再展延一次,展延年限各縣市不一、自行決定,如台中是3年後可再展延8年,等於空車期長達11年,高雄則是3年可再展延10年,高達13年,這到底合不合理?
會有汰舊換新展延是因為,早期可能車行同時擁有30輛車,但車子開開可能就不開了,駕駛需要汰舊換新,而汰換就需將牌照繳回,還沒補到人前就有空車額。
胡廸琦也說,希望政府訂定的展延期不會高於基期,修法納入地方審議機制,不當收費、靠行費透明化等,希望上半年就可通過上路。換言之,修法後禁止車行巧立名目收費,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的運輸業者,可依《公路法》可處新台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情節吊扣違規車輛牌照1至3個月、吊銷牌照,甚至廢止營業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