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遭家暴發聲了!3字稱呼前夫 駁斥求分產5千萬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有甜心議員之稱的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指控前夫、誠泰董事長林致光2023年違反保護令,於住處對她拉扯、推倒,導致膝蓋挫傷、瘀青,台北地檢署昨依家暴傷害等罪起訴林致光。林穎孟對此發聲,以「家暴男」稱呼林致光,並強調自己有保護令,「這次多虧有錄影才讓家暴無所遁形」。林穎孟的律師也駁斥林致光指林女請求5000萬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指控,強調是無稽之談。

林穎孟發聲 指林致光說謊
林穎孟深夜在臉書發出3點聲明:
1.我的通常保護令已於2024年4月11日由法院核發並三審定案,再說一次,我有通常保護令。而家暴男則於今日(2025年8月21日)媒體報導被以違反保護令及傷害罪起訴了。足見一直以來家暴男及其律師總是在媒體放話說謊胡謅,不值得我回應。
2.家暴受害多為密室,蒐證不易,如果可以,請錄影,即便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因為就算有錄音和驗傷單仍可能被視為證據不足,尤其遇到有資源的NPD。這次多虧有錄影才讓家暴無所遁形。
3.物理傷害始終存在不可抹滅。感謝社工和我的律師一直努力沒有放棄希望,願全世界女性能永遠免於受暴力恐懼的威脅。
林致光昨指林穎孟請求分產5千萬 律師駁斥
林穎孟的律師也指出,林穎孟長期遭林致光家暴,林致光已遭起訴,正因其公然違反保護令,挑戰法律底線,現更藉散布不實言論,掩飾家暴本質,造成二度傷害。
對於林致光昨稱林穎孟請求5000萬元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林穎孟律師駁斥,純屬無稽之談,並指林致光帳戶內有諸多不明金流,難以計算作為當事人所受家庭暴力的賠償或剩餘財產補償。
林穎孟律師強調,家庭暴力並非單純婚姻糾紛,而是嚴重侵害人身安全的犯罪,任何抹黑造謠均無法改變檢方已起訴的事實,呼籲社會正視家暴問題,支持被害人,並透過司法釐清真相,使被害人不再生活於恐懼之中。

告前夫扯棉被、搶手機還推倒她
林穎孟提告指稱,2023年9月15日深夜11時許,她在家中穿著林致光的上衣休息,但林男未體諒她剛接受人工生殖手術需要休養,要求她把衣服脫下還他,還多次出手拉扯她身上的棉被、與她爭搶手機,甚至將她推倒,導致她右膝挫傷、瘀青,精神上感到痛苦畏懼。
北檢依據驗傷單等事證,認定林男確實對林女動粗導致受傷,觸犯《刑法》傷害、《家暴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等2罪,昨起訴林男,並建請法院從重依傷害罪論處。
另控前夫爆粗口嗆聲要揍她
另外,林女控告林男違反保護令,於2023年9月11日在家中強迫她向法院說謊、撤回保護令,並辱罵她:「X!妳給我講的那些。」、「那我要不要改天他媽把妳揍一揍完,之後媽的撤回。」、「妳腦袋真的有問題。」
林男應訊時辯稱,他與林女於2023年6月間吵架,但8月又和好,並達成共識要繼續走下去,之後他接到警局通知才知道有保護令,林女說她很後悔想要撤回保護令,但都沒有撤,所以9月11日問她為何沒撤,至於「那我要不要改天他媽把妳揍一揍完,之後媽的撤回」等語,只是情緒性的比喻。
檢察官認為雙方當時對於撤回保護令之事意見不一,再次起爭執,林男是希望林女在撤回保護令的書狀中幫他澄清,林男在爭執過程中的言行,難以認定惡意侵害、騷擾林女,因此這部分不起訴林男。林女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發回北檢重新偵查,但北檢仍不起訴林男。
林致光爆料林穎孟要分產5千萬
林致光昨透過律師丁昱仁發聲明,對於起訴所指2024年9⽉15⽇的糾紛,先前曾獲⼠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他絕無推倒或接觸到林女,但因不同檢察官對於事實認知不同,他後續將於法院澄清及證明自己無罪。
林致光並表示,林女對於婚姻期間的糾紛,曾提出傷害、妨害⾃由、恐嚇、違反保護令等告訴,但全部遭台中地檢署、⼠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確定,本次台北地檢署也針對其中一件不起訴處分,可⾒除了本案外,林女提告內容均經檢⽅查證並非事實。
林致光還指出,雙方仍有夫妻剩餘財產案件於台北地院審理中,林女對於僅維持9個⽉的婚姻,竟於訴訟中⼀度提出5000萬元要求,是否為此⽽反覆提出刑事告訴,不得⽽知,仍盼雙⽅回歸理性,於法庭內依法處理。
林穎孟遭助理控假面甜心 涉詐助理費一審判刑
外型亮麗的林穎孟(42歲)曾參與太陽花學運,時代力量2018年提名她投入台北市議員選戰並當選,但她2022年退出時代力量,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北市議員想連任,同年3月就爆出詐領助理費案,最終落選。
台北地院一審去年11月認定她從2019年起以人頭助理等方式詐領26萬餘元助理費,當時的男友葉曜彰則是共犯,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林女3年8月徒刑,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葉曜彰被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
她曾遭助理指控是表裡不一的「假面甜心」、「議會慣老闆」,林女怒告助理求償新台幣380萬元,但一、二審都判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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