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二審「刑度全減」!前少校吳宗憲判6年最重 華航幫助犯均緩刑
【記者於維奕、陳怡文/綜合報導】2019年7月國安局特勤人員利用總統專機出訪太平洋友邦,搭乘夾帶近萬條私菸案,當時府方回應「超買非走私」引發喧然大波。二審認定一審適用法律有誤,由原本的貪污罪改判圖利罪,時任總統府侍衛官吳宗憲遭判6年徒刑、張恒嘉2年4月、黃柏維2年6月;華航前副總經理邱彰信等人為幫助犯,均獲緩刑,可上訴。華航稍早回應「肯定同仁工作操守」。

中央社報導,2019年7月前總統蔡英文出訪前夕,時任總統府侍衛官吳宗憲,代侍衛室人員及親友向華航公司預購9200條免稅菸品。時任華航副總經理邱彰信、協理于堯明知數量超過總統專機載運及旅客免稅上限,仍指示商用品規劃營銷部組長黃川禎安排機邊交貨,並由管理師陳穎彥負責打櫃。
專機返國當天,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張恒嘉指示將5個行李櫃拖至B9國賓門,由吳宗憲收貨,而吳宗憲與駕駛班上士劉尊彰等人,將9200條預購菸品及597條機上購買菸品搬上公務貨車,駛出C3管制門課稅點時遭查獲,逃漏稅捐合計新台幣818萬9639元。當年7月22日下午,立委黃國昌召開記者會宣布國安局走私菸案。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吳宗憲10年4月、張恒嘉10年2月徒刑,黃川禎為貪污罪幫助犯,判刑5年4月;邱彰信、于堯及時任管理師陳彥穎,被依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各判處2年至2年8月不等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僅吳宗憲刑度最重
二審高院判決被告吳宗憲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6年;張恒嘉2年4月,褫奪公權3年;劉尊彰2年,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新台幣30萬元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褫奪公權3年;黃柏維2年6月,褫奪公權3年;潘秉忠、葉信宏、李君偉各處1年10月,均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20萬元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各褫奪公權2年;張家維1年8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褫奪公權2年。
華航人員均為幫助犯判緩刑
判決指出,涉案華航人員均為幫助犯,審酌其犯行,給予附條件緩刑,判決邱彰信1年6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50萬元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褫奪公權2年;于堯1年5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0萬元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褫奪公權2年;黃川禎1年4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60萬元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褫奪公權2年。陳穎彥無罪。全案可上訴。
華航肯定同仁操守
稍早,華航也對二審結果作出回應表示,針對專機作業,公司員工執行公務皆盡全力服務所有旅客,本公司肯定同仁工作操守並持續保障同仁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