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校事會議」修法草案 教師團體批:無法阻止濫訴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不適任教師處理設有「校事會議」機制,教育部今(21)日預告制度修法,明定匿名檢舉不受理、設立「輔佐人」機制,不過,教師團體批評,草案仍無有效機制可阻卻濫訴,也沒有提供無辜教師補償機制,且新制度會和學校平時考核獎懲結果重疊,使得輕微投訴事件,將被兩套程序同時綑綁,痛批是「是對教師職業尊嚴的公開處決」。
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校事會議」機制,近期不斷遭教師團體批評,有濫訴、小案大辦情況,打擊教學現場士氣,先前教育部長鄭英耀允諾,年底前會修法改善。
教育部今天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法草案,內容新增學校接獲檢舉案後,應經校事會議委員中的教師、家長代表,以及調查人才庫中的專業人員表決,決定校事會議是否受理,草案也明定不受理匿名檢舉,並創設案件當事人接受訪談時,可以有「輔佐人」陪同。
針對校事會議修法草案,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稱「表達最強烈譴責」,草案無助解決學校困境,根本不是修法,而是對教師職業尊嚴的公開處決,肆意剝奪教師最基本的程序權利,讓投訴案件無限小案大辦,甚至變本加厲。
全教總說,教育部在草案中的規定逾越授權,讓檢舉案件必須援引《考核辦法》內容,進行長達2至3個月的派員調查、製作調查報告,並報主管機關備查,會造成與現行《考核辦法》當中,學校平時考核獎懲結果,要報主管機關核定的程序,有嚴重競合,未來同一件情節輕微投訴事件,將被兩套程序同時綑綁,加深學校困境。
另外,全教總認為,草案中仍無有效機制,可以阻卻濫訴,也沒有提供無辜受牽累的教師補償機制,即使草案中納入檢舉案件溝通先行、匿名檢舉不受理,還是難以減少濫訴情形。
此外,對於草案中要求,檢舉案是否受理,是由校長在校事會議成員當中,找3人來做決定,全教總強調,實質上就是由校事會議決定,質疑「教育部長口口聲聲說不會大小案都進校事會議,原來是如此這般的烏龍踅桌存在。」
全教總痛批,教育部不是在修法,而是在加速教師退場,修法草案通過之日,就是台灣教育崩盤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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