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殺妻奪2命翻版!台南人夫出庭後撞死妻和律師 逃死定讞
【社會即時中心/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昨發生駭人命案,一名謝姓男子昨上午因保護令官司和妻子先後到新北地院家事庭出庭,謝男開庭後竟到妻子住處附近埋伏,當街砍殺妻子和小姨子奪2命,震驚社會,宛如2017年台南地院外的命案翻版。該案為洪姓人夫2017年和妻子為離婚官司於台南地院出庭後,心生憤恨,竟在法院外開車撞死妻子和黃姓律師,此案一、二審判洪男死刑,但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認定洪男犯後自首有悔意,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2021年駁回上訴,洪男免死定讞。

台南男出庭後 開車撞死妻子和律師
判決指出,洪姓男子於2017年7月17日下午,和李姓妻子為離婚官司到台南地院調解,但洪男不滿妻子和黃姓律師在調解庭上的說詞,於開庭後趁妻子和律師走在法院和地檢署的通道時,開貨車從後方加速衝撞輾壓,導致妻子和律師均傷重不治,此案也引發社會震驚。
洪男落網後辯稱,只是想嚇嚇兩人,但不小心撞上,台南地檢署依殺人罪將洪男起訴、求處死刑,一、二審法院也均判洪男死刑。
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更一審法院審酌洪男事發後打給警察報案,稱自己撞到人,符合自首要件,改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洪男免死定讞。

土城命案也發生在夫妻官司開庭後
至於土城命案則發生在昨天上午,兇嫌謝男46歲與妻子張女(42歲)結婚11年、育有兩女,但疑因妻子遭家暴,感情生變,兩人6日為保護令官司到新北地院出庭隔離應訊,張女並有小姨子和社工陪同,不過兩人各自開完庭後,謝男開車尾隨妻子和小姨子到明德路,隨即開車衝撞2人,下車揮刀奪命。
社會局已介入仍發生悲劇 新北檢斥兇嫌殘忍惡劣
對此,新北市政府家庭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昨表示,該案今年5月進入社會局,家防中心積極與張妻討論安全計劃,謝男則由所在縣市社工介入協助安撫,社會局不讓兩人有接觸機會,仍積極協助兩人官司處理事宜,未料發生憾事。
新北地檢署則強調,本案犯行手段殘忍惡劣,公然在馬路行凶,殘殺被害人,必將速查嚴辦、從重追訴,嚴懲不貸,以慰死者及被害人家屬,並維護國人安全,新北檢也即時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新北分會,啟動被害人保護機制,聯繫被害人家屬,提供心理關懷與法律諮詢協助,提供即時支持與照顧。
保護令不是無敵星星
律師李怡貞昨指出,保護令不是無敵星星,保護令的核發有時反而會激怒相對人。她建議當事人必須注意安全,保護自己的行蹤,不即時打卡,甚至隨身攜帶防狼噴霧器,必要時使用。最重要的是避免任何直接衝突,確保人身安全後有異狀就立即報警。
自保六要點如下:
1.離開住所、主動遠離家暴者
2.請社工轉介庇護所
3.不打卡、不洩露行蹤
4.準備防狼噴霧劑等防身設備
5.請法院核發讓警察陪同回住處拿生活用品
6.有異狀立即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