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傳訊「威京小沈已給過」! 黃珊珊今作證這樣說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年8月曾傳喚民眾黨立委、柯競辦前總幹事黃珊珊作證,由檢辯雙方詰問她關於京華城案之事,北院今早再度傳喚黃珊珊作證,要詰問有關柯文哲政治獻金部分。柯文哲2023年11月3日曾傳訊息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黃8月到北院作證時,公訴檢察官問她這則簡訊是什麼意思,但柯的律師立刻表示「異議」,理由是這問題超出當天主詰問範圍,於是黃未作答。由於簡訊內容攸關沈慶京「給過什麼」,黃珊珊今天作證時,檢方再度問她這題,但黃珊珊回答:「不知道為何傳這個訊息給我。」
柯文哲今上午出庭,即使台北下大雨,仍有小草風雨無阻在法院外高喊「阿北加油」,他也揮手回應。有記者問他,「會不會覺得委屈」、「黃珊珊二度出庭作證會不會對自己有利」、「小沈已給過是什麼意思?」等問題,柯文哲均未回應,隨即走上二樓法庭。
北院今天開庭時,公訴檢察官問黃珊珊,她曾與李文宗、范有偉、周榆修、邱佩琳於2023年10月27日籌組「募款委員會」,而邱佩琳當時曾說:「可以找威京小沈募款。」事後是否有向柯文哲報告此事?
黃珊珊證稱,她不記得是否有告訴柯文哲這件事。
柯文哲傳訊「小沈已給過」 黃珊珊證稱:不知道原因
檢察官隨即提示柯文哲與黃珊珊之間的簡訊內容,黃珊珊於2023年11月2日召開「募款委員會」當晚,曾傳「重要資料」檔案給柯文哲,柯隔天回訊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回傳:「明白。」
檢察官問黃珊珊,「重要資料」檔案是否就是募款委員會的會議記錄?黃珊珊說:「不記得了。」至於「小沈已給過」訊息,黃珊珊證稱她當時沒有向柯文哲報告募款會議結果,「不知道柯文哲為何會傳這個訊息給我」,而她回傳「明白」是因為柯常說「不要麻煩別人」。
檢察官又問黃珊珊「沈慶京或威京集團有無捐款給柯文哲?」、「選舉期間有無將募款名單給柯文哲?」但柯文哲、李文宗的律師先後表示「異議」,理由檢方是這些問題超出辯方主詰問的「政治獻金」範圍,且不應要求2024年4月才入黨的黃珊珊「臆測」。
審判長認為異議有理,於是檢方撤回問題。
黃珊珊今天作證於中午結束,本案後天(23日)開庭將傳喚媒體人邱復生作證,原因是檢方指控柯文哲違法挪用政治獻金賸餘款100萬元,投資邱復生經營的網路自媒體。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稱柯文哲2023年11月3日曾傳訊息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以此佐證柯收賄,但公訴檢察官今年8月7日以此詰問黃珊珊,立即被柯文哲律師提異議,理由是這個問題超出辯方「主詰問」範圍,法官認為異議有理,請黃珊珊不要回答此問題。
柯文哲否認與沈慶京有金錢關係
柯文哲今年10月7日作證時,公訴檢察官問他跟沈慶京之間有沒有金錢往來,柯說:「沒有啦,那個210萬(政治獻金)我根本不知道,坐牢看報紙才讀到。」
檢察官又提示事證,2023年11月3日,柯文哲傳訊息給競選總部總幹事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檢察官問柯文哲傳這則訊息的用意是什麼。
聲稱為「藍白合」常接觸沈慶京
柯文哲當時回答:「這故事很長,總統大選前2個月,黃珊珊說會花很多錢,沒有錢,要找大企業募款,但我不要跟大企業募款,決定走小草運動,2023年5、6月間,我為了藍白合,所以跟沈慶京常接觸,他給我一些幫忙跟支援。」
但柯文哲否認沈慶京有給他錢,並稱當時他跑完選舉行程後,都是晚上10點後去找沈慶京,「他從不跟我講京華城,都講一些八千里路雲和月,例如他以前女朋友的事」。
由於黃珊珊先前於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擔任競選總部總幹事,對於政治獻金來源、運用有相當程度了解,因此柯文哲日前向法官聲請傳喚黃珊珊作證,欲證明自己沒有侵占或非法使用政治獻金,法官安排黃珊珊今天出庭作證並接受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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